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2年)

时间:2022-08-23 10:30:01 工作计划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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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2年)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 2021 年 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1 年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中央第八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聚力实施“十大行动、百项工程”,推动“十四五”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扎实实抓好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总施工图”机制,坚持以“五化”方式抓落实,确保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研讨交流等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根据《关于 2021年度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安排》安排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着力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通化市文明实践云平台等网络平台的使用,用好理论学习专题专栏,拓宽各支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交流途径。通过学习宣传,强化理论武装,增强领导干部政治鉴别力、敏锐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通过宣传普及党的理论,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明辨是非的能力,打牢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基础。强化问题导向,学以致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推动机关党组(党委)及各支部在攻坚克难、化解矛盾、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二、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宣传教育

 参与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多形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参加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专场文艺演出、“初心如磐

 唱响使命”通化市党政机关合唱汇演活动、“唱支山歌给党听”等群众性文艺汇演活动。组织开展好“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永远跟党走”“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心向党”“守初心、担使命”主题党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在清明节、“七一”、烈士公祭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广泛开展祭扫烈士墓、重走抗联路、参观乡村振兴教育基地、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大力营造“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浓厚喜庆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全机关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活动,扎实推进“提升民生福祉、办好民生实事”工作,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穿始终,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机关组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年来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大力营造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意见 持续巩固去年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成果,贯彻落实《中共通化市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确保中央第八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向省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全力以赴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整改工作。注重阶段性和长期性结合,坚持举一反三,自检自查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力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长久的制度机制保证,持续维护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健康、向上向好的总体态势。

 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林省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及《通化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吃透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

 行,打牢思想理论根基。机关党组(党委)、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岗位责任制和考核目标,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机关党组(党委)要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选,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机关的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市委要求,至少专题研究 2 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每年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 1 次意识形态专项培训,向市委专题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好《通化人大》杂志的审查工作,确保用坚定正确的政治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舆论阵地。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加强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

 风建设、疫情防控、人大中心工作和实际工作,搭建好宣传和理论研究平台。积极主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探索和工作实践,深度宣传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全方位展示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新风采,积极弘扬正能量。增强人大宣传舆论管控能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深刻汲取《平安经》事件、“明学”问题两起舆情事件 教训,深挖思想根源,力戒不求实、不敏感、不尽责、不发声、不亮剑、不斗争,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好中宣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舆情信息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出版讲学相关活动的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文件的贯彻落实,筑牢思想防线、守住舆情阵地。坚持党对宣传思想领域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让意识形态工作激浊扬清、正本清源。要强化底线思维,对挑战党的政治纪律、政治原则、政治底线的一切错误思想、言论和行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进行斗争;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在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要部署的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分析和对重要政策的解读,帮助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正确认识矛盾现象,理

 性处理现实问题;注重提高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和处置能力,针对社会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发声,放大正面声音,消除负面“杂音”,扩大思想共识,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为社会稳定提供和谐一致的共同思想基础,为改革发展提供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综合治理 深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对网信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网上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结合全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人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网络安全工作制纳入绩效考核机制,为把握全市人大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舆情监控员的观念,大力开展人大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关注网站舆情信息,加强对舆情的跟踪,做到尽早发现、及时上报。常委会机关安排 1 名工作人员兼任网络评论员,专门承担人大工作舆情监控、舆论引导、新闻发布等专项职责,一旦发生涉及到人大机关的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发挥新媒体作用,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利用通化人大工作群、人大代表微信群、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家属群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群众反馈人大网络舆情,进一步健全服

 务群众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利用 QQ、微信等网络平台抵制网络不良言行,不断提升自身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全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专题督查工作做好督查检查,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健全网络评论工作机制,做好对《通化市网络评论员工作考核细则》《网络评论员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制度》的审议工作,确保网评员充分发挥作用,传递网络正能量。顺应网络信息化时代的新要求,坚决抵制、批驳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在网络空间的渗透和传播,始终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切实将党管意识形态、党管网络原则落到实处。

 七、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 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形成、演化的新特点、新趋势、新动向,全面排查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强化使命担当,依法打击韩国基督教、新天地教会等境外宗教渗透活动及“法轮功”等邪教破坏活动。要严格按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宣传口径》等要求,切实把好关、把好导向,防范庆祝建党100 周年宣传活动“低级红”“高级黑”问题。凡涉及党史重要问题、重要事件、重要人物,必须符合《关于若干历史

 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央有关精神。要妥善应对疫情在全球蔓延、意识形态较量和国际舆论斗争更趋激烈的外部环境,防范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港独分子和国内所谓“公知”“意见领袖”相互勾连,利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西藏和平解放 70 周年、中美南海撞机事件 20 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借机生事,进行反宣炒作,散布政治谣言。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

 八、不断完善大宣传格局 巩固完善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做好工作“共融”文章,搭建大舞台,把宣传思想工作融入全年工作全过程,统一思想认识、激发奋斗力量。加强思想舆论引导,要围绕建党 100 周年深入宣传党史党情,深入宣传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做法成效及“十四五”规划的新部署新举措,持续巩固壮大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舆论强势,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实际行动。按照市委要求,人大机关每年在媒体刊发新闻宣传稿件应不少于 10 篇,做到自觉主动发声、凝聚力量共识。

 九、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要选优配强思想文化宣传人员,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坚强有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

 路线,全面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性原则,建设高举旗帜、绝对忠诚、听党指挥、敢于担当、能力出众、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岗位要优先任用政治靠得住、工作有能力、作风够过硬的干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判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确保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住、打得赢。建立健全对干部队伍的监督考核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长效机制,使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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