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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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6篇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6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6篇

篇一: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

 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

 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

 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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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们通过构建“四级责任体系”、抓好“四个重点责任”、搞好“四个保障”,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

 一、明晰责任,构建“四级责任体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党委要负起组织领导之责、敢于担当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这既是一项政治责任,也是一个责任体系,并不仅仅只是党委书记的责任,也是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的集合。我们注重明确各级责任,构建“四级责任体系”。一是明确了党委的集体责任,严格了党委集体领导下

 的分工负责制。二是明确了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对落实党委主体负总责,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当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表率。三是明确了班子成员的个体责任,班子成员是党委主体责任的践行者,承担着个体责任,要管理好分管的处室和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对分管的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四明确了一般干部的工作责任。对我局三大类十二项工作进行分类细化,定岗位定工作定职责,保证了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同时,要求全体干部都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履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职责和义务,不仅要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更要落实到全面工作中去。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重点责任落实 近两年来,我们注重找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突出抓好“四个重点责任”,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和促进全面责任的落实。

 一是抓班子,强化集体领导。坚持把建章立制、按章办事作为党委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了《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意见》、《党委议事规则》、《党委班子成员谈心交心制度》等多个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体中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杜绝以领导会鉴代替党委集体研究。针对个别局党委班子成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进取心不强的实际,在调整工

 作分工的同时,注重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党委班子风清气顺,民主氛围浓厚,集体领导能力得到增强。二是抓队伍,营造良好风气。我们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坚持选前酝酿、“双选双推”、“不以票选人”、工作实绩与八小时以外表现考查相结合、党委成员集体若、党委会票决等原则,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任用到了重要工作岗位上,激发了干部工作动力,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谋事干事氛围,使全局干部队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三是抓纪律,促进作风好转。我们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纠正“四风”,针对个别干部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涣散的实际,相继规范了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上下 班考勤、检查督查、责任追究和倒查等制度,通过增加明查暗访频次,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和行业作风整治,使全局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抓查案,支持纪委工作。局党委经常分析研究廉政建设形势,作出了反对“四风”十项承诺,制定了提升工作 8 条具体措施、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组织全体干部参观了“秦亡于奢”展览。同时,坚决支持局纪委和纪检干部工作,认真听取纪委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今年我们在查处市强戒所个别中层领导干部腐败

 问题、个别干部公车私用违反八项规定等案件上,全力支持局纪委查办案件,为执纪执法工作开展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保证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敢于担当,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我们注重搞好“四个保障”,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魏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政治责任,关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切实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坚持敢于担当。坚持把“为官避事平生耻”叫响,我们敢于承担责任,遇事不推诿扯皮、不推卸责任,不当老好人,勇于“唱黑脸”。碰到难题敢于迎难而上、遇到违规违纪问题敢于大胆处理、碰到重点工作做到亲力亲为。比如今年在幼儿服药事件处理和秦岭北麓违规建筑处置工作上,我们不回避,主动参与,组织律师起草了 5 份法律意见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秦岭北麓违规建筑处置工作开展后,又组建了三个法律服务组,深一处置一线,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三是勇于当好表率。我局党委成员上动当好表率,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严于律已,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已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作风纪律建

 设上,党委成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遵守考勤制度;在抓工作落实上,坚持深一线,具体指导;在执行八项规定上,坚决落实办公室超标、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要求,“上有所率、下有所仿”的风气在局机关初步形成。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有责任就要有考核。为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我们建立了多个考核办法,加强考核,有效促进了责任和工作的落实。比如在年度目标责任落实上,坚持每月召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汇报会、每季度召开区县司法局汇报会;在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上,参加上级会议后,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同志都能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局长办公会上传达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在抓重点工作落实上,我们建立了局领导包联包抓区县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今年每位班子成员下基层督促落实重点工作均达到 3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

篇二: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部班子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个

 1 、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组织不够严谨。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会前准备不充分,学习资料收集凌乱。同时,在支委人员不专职的情况下,开展理论学习深入系统不够,更多时候是以领学形式进行,支部党员听的多、记的少,结合工作实际思考运用少,没有达到通过学习丰富理论水平、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的良好效果。二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肃。支委认为,支部中的大部分党员都是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领导干部,有较高的自觉性和认识,对支部党员纪律规矩要求少、过问少,在当前各级反腐高压态势下,大家的自觉性是没问题的,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纪律上的严要求。比如,面对个别党员在公共场合和集体空间的一些不当言论,没有进行直接批评教育,导致思想认识上产生偏差。(人大机关党支部)

 2 、在“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党章还不够,虽然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时机,组织党员集体诵读党章(节选部分)、重温入党誓词,但以学习党员责任、义务等部分多,全面系统学习还不够。

 二是少数党员担当精神不足,比如,个别党员工作拈轻怕重, 对领导批转下来的工作,能推则推,看似钻岗位职责分工的空子,实则担当精神不足。(农业农村局)

 3 、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

 一是在“学懂”上还有差距。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刻,导致学习缺少挤劲、钻劲,距离入脑入心、真懂真信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比如,支委成员学习有时流于形式,在交流体会时满足于“念稿子”,没有真正“动脑子”,导致重点发言不能紧密结合实际,不能在思想交锋中达到找准症结、辨明真理、提升工作的目的。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后,也进行了集中学习,但没有通过理论学习实现提升谋划工作能力的效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主动性不高,未能做到与时俱进、常学常新、深学细照、笃行做实。二是在“弄通”上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巨大实践价值、科学思想方法领会还不到位,对照党章党规,学用相长、学以致用做得不够。突出表现为指导各个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有单纯为了学理论而学理论的倾向,融会贯通、联系实际谋划工作的格局不高,想问题、做决策、定目标时站位不高,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的发展理念不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推动工作的思维不活,在学习中思考少、钻研少;在实践中转换不够、应用不够的问题依旧突出。(党支部)

 4 、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支部党员能够认真学习党章,努力做践行的表率。但对照职责任务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领会还不够深刻。部分党员对党章学习还不够深刻,没有做到深入钻研,精学细悟,缺乏全面的、系统的钻研精神,仅仅满足于有关安排学习、表面学习。比如,对学习党章虽然经常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记笔记,写心得,但理解不深,钻的不透,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二是贯彻执行还有差距。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够深刻,参与党支部组织活动不积极等现象仍然存在。(医院党支部)

 5 、工作不足

 对照党章规定,党支部在支部日常管理中还有不足。一是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不鲜明,时常将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的日常学习混淆,且每月固定的一天时间不固定,没有充分体现主题党日的作用。二是支部换届中,对党组织换届的相关党内规章研究不透,导致初次选举人数未满足应到会人数要求,存在选举失误,后虽经过改正,但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三是支委研究支部工作不充分,在涉及支部重大问题如换届、党员发展等,支委研讨发表意见不充分,且各支委围绕纪检、组织、宣传、群团等条线发挥作用不明显,支部书记工作压力较重,一些日常工作容易有瑕疵。(公司党支部)

 6 、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一)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方面。支部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作为规范工作、解决问题、提高能力的重要依据,但对照职责任务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理论学习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在理论学习上,还存在急用急学、现用现学、浅尝辄止现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等领悟不深不透。(退役军人事务局)

 7 、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支部班子很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但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一定差距,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少数党员对新知识、新思维了解的不够透彻,不深学细研,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二是对党员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不够。支部班子注重加强理论学习,个别党员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被动接受学习多,主动学习少,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与业务工作关系密切的就学的多,关系不大的就学的不够深入。(公安系统党支部)

 8 、对照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方面。一是重点内容精读与系统掌握不够。集中学习时间偏少,学习形式单一,交流研讨偏少,学习效果不理想,班子成员有时因工作繁忙,自身学习时紧时松,对分管股室学习不能一以贯之抓严抓实,把理论学习当成了“软指标"。比如,班子成员普遍存在以干代学、以会代学,集体学习多、个人深学少,浅层学习多、深度研讨少的问题,班子成员对于“学习强国” “XX 党建”线上学习抓的不紧,理论学习始终达不到与时俱进、常学常新的要求。二是学用结合与以知促行不够。在活学活用、学以致用上还不够,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应对重大挑战、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在结合实际推进工作方面不够深入,理论成果指导工作上有一定差距。比如,对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深层次问题的破解上缺少创新思路,存在保守思想,研究时间长,落实推进慢,遇到复杂局面应对的办法不多。(科技局党组班子)

 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 、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追求进步的思想认识缺失。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加之个人思想认识淡化,支委班子的同志一定程度上认为支委的工作占据了自身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和陪同人大常委会检查调研的大部分时间,觉得当支部普通党员更单纯。面对支部工作,不愿主动思考,应付了事的思想严重存在,甚至推诿扯皮,不服从支委安排,或表面答应服从工作安排,但不落实推动,导致支部工作推动难,活动组织简单,不能很好地凝聚支部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二)身份定位的标准执行不力。支委的同志在带头树立形象、带头推动工作落实上明显有差距,没有站在自己是党员、是基层人大系统党组织的班子成员的角度定位自我,没有经常重温入党誓词,也没有严格落实党章对党员同志的高标准严要求。面对支部工作思路不清、推动不力,不愿思考、不愿作为,甚至“不比先进比后进,不看典型看拖沓",认为少做工作是理所当然,工作的激情完全没有得到发挥。

 (三)担当作为的本领严重不足。支委的同志在工作中存在对党的理论、对业务工作开展的理论、对党建工作开展的理论学习不够,没有主动走进书刊杂志、网络媒体开展学习,甚至参加集中学习时也是侥幸过关,把阅读标题、简单浏览当成学习完成,没有思考学习后的收获是什么?知道了什么?有什么作用?等问题,导致工作开展“穿着新鞋走老路”。面对工作任务甘当“传递员",处理上级文件未经认真阅读并提建议意见就直接转发领导,导致被被人大常委会和机关领导批评,一定程度上既影响人大机关工作推动和质量,又影响个人成长进步,值得深刻反思。

 (四)凝聚合力的团结氛围不浓。因思想问题,支委班子成员工作中常有怨言,认为工作安排不合理,自己做的工作多了,上班期间精神不振,混日子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同时,认为支部书记、副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领导,自己是支委委员、是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没有享受到相应的待遇,觉得工作随便应付应付就行了,重担子应是领导承担。没有深刻认识党和国家给自己工资就应该对党和国家负责,工作做到对得起自己的工资待遇,对得起良知,工作处处讲条件、要好处,完全没有站在团结凝聚共识、共同维护单位形象的高度履职尽责。(人大机关党支部)

 2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党支部集体研究,认真分析,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跟紧跟上的能力不强。学习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思想认识提高 慢,思考谋划思路窄,工作落实办法少,“跟得上”的标准不高,“走前列”的能力不够,担当胆识不够。

 (二)改革创新的思想动力不足。部分问题一直在抓、一直在改,但收效不明显,归根结底是思想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实际工作中问题意识树得不牢,很多时候还缺少猛药去荷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缺少积极主动破解矛盾、化解难题的思路和方法。

 (三)敢于担当的胆识不够。工作中求稳怕难的思想一定程度存在,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成功必须有我”的责任担当,在全局思维、系统思维上还有欠缺,筹划工作、落实工作没有真正从落实效果出发。

 (四)从严治党责任还有欠缺。抓落实、抓督促、抓检查力度小方法少,缺少追查倒逼的硬手段,制度没有真正“铁起来”“硬起来”,党组织功能弱化,少数同志党员意识有所缺失,没有体现坚强的组织

 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农业农村局)

 3 、问题的主要原因 深刻剖析自己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治建设意识弱化。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个别党员的党性要求不严、标准降低、观念淡化、以事务工作代替党性锻炼的问题逐渐显现。

 (二)思想建设有所弱化。政治理论学习有所弱化,学习不够深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学习领会不深、不透,精神“篱笆”扎得不牢。

 (三)组织观念有所弱化。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丰富,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在思想上、行动上没有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没能立足群众需求思考问题。

 (四)担当作风有所弱化。对标初心使命找差距,担当精神与使命意识还有一定差距,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日常习惯于固定思维与老套的工作方法,工作做实做细存在欠缺,提出的工作举措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五)纪律规矩有所弱化。党支部在“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上仍有差距,对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有时碍于情面,疏于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谈心谈话不够深刻,效果不佳。(党支部)

 4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对工作中认为不十分重要的事项投入精力不够,研究不多。对重要工作缺乏钉钉子精神,完成工作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放松了思想改造,理想信念淡化,对党的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不够深刻,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是非观念、原则性不强。总以工作忙为借口,把更多的时间精

 力用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很少静下心来从理想信念角度查找剖析不足。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劲头和积极性不够强,再上新台阶的精气神不足,缺乏攻坚克难的拼劲,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需加强。(医院党支部)

 5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强。一年来虽然将政治理论学习常抓不懈,但大多浅尝辄止,学用思结合不够,党建促业务的方法不多,习惯于老经验、老做法,在管思想聚人心、做决策强领导方面做得不够。

 (二)理论学习欠缺系统性。班子成员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务知识不多,对党的理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不够深刻,致使工作常规性动作多,创新思维不够。

 (三)宗旨意识有所弱化。在日常工作中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业务工作上面,而深入群众、服务群众的时间相对减少。认真反思,从根本上是对群众的感受考虑得不周全,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宗旨意识有所淡漠。

 (四)作风建设有所松懈。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劲头和积极性不强,缺乏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工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还需加强。一些工作浮在表面,没有真正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的政绩观树得不牢。(退役军人事务局)

 6 、原因剖析 (一)思想政治建设需要不断加强。支委班子虽然能够积极主动地完成学习任务,但对党的最新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

 不够透彻,理论武装还需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对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

 (二)宗旨意识观念需要不断增强。日常工作中,都能恪尽职守、尽职履责,但是因工作性质与群众接触较少,服务意识、宗旨观念还需加强,想问题、办事情,往往是站在片面的角度,站在局部的立场上谋划工作,大局观念不强,换位思考还不够。

 (三)开拓创新精神需要不断加强。

 2021 年,支委班子能够团结带领党员认真履职尽责、苦干实干,但仍存在习惯于“四平八稳"的工作模式,对工作缺乏创新精神和强烈的拼搏进取意识,日常工作中用“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这种观念来站位、来看待问题力度不够,开拓创新精神还需加强。(公安系统党支部)

 7 、问题产生原因 局党支部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根源上进行深刻反省和剖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理论武装抓得不紧。认真反思领导支部存在的问题,根子在于自我反思,自我除垢上做得还不彻底,把更多精力放在完成...

篇三: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法规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 网。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应牢牢把握党建工作新常态,主动适应、积极维护、努力践行新常态,牢记使命,忠诚履责,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创新的发展动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直面问题,有的放矢,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主线,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的坚强保障。几年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新方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连续 3 年被最高检评为党建理论研究优秀组织奖。但当前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充分,有的党支部书记在履行好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到位,机关党建

 工作机制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这些都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的普遍一些,有的突出一些,是加强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一句话,是聚焦问题、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务见实效的关键所在。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认识偏差,二是对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职能作用存在认识偏差,三是对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存在认识偏差。

 认清形势,明确要求,进一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建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政策形成了新常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在认识上,从严治党,把党建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二是在观念上,党要管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在重点上,严肃解决党性不强问题和“四风”、脱离群众、“不严不实”问题。四是在制度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刚性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五是在方向上,增强看齐意识,以上率下,突出主体责任。六是在工作评价上,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七是在环境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解决政治生态问题。总之,贯穿党建工作新常态的灵魂和红线,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当前,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是,

 党中央正在实施四个全面推进战略布局,党建工作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经济下行使检察机关担负的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营造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任务艰巨繁重,对实现司法办案活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更高;司法改革处于攻坚期深水区,对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求要保证检察干警思想稳定,要带领党员干部担当改革重任;实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后,对省检察院机关党委承担起指导、联系、服务下级检察院党建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的要求更高;检察工作发展中需要破解的难题增多,对司法办案的素能和检察工作管理的素能要求更高,对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组织观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的要求更高;适应信息化网络时代,对党建工作要求更高,等等。这种新形势同时也给党建工作提供了创新发展的机遇。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应从思想观念到方法手段、从工作内容到活动方式、从制度规定到组织形式进行新的尝试,用新思路应对新挑战,用新办法破解新难题,用新发展拓展新局面。

 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是机关党组织系统的组成部分,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细胞”和根基。“细胞”如果动力不足、功能降低,就会影响党的“肌体”正常运转和健康成长。因此,必须站在事关党的事业发

 展、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上,认清形势,把握大势,顺应时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织服务和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能力。

 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面对新常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领导、理清思路、健全机制、完善保障,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把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等工作部署,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紧密围绕检察工作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找准机关党建发挥作用的工作载体。

 三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以党支部在检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重点,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

 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以党支部书记这一“关键少数”为重点,发挥带头、示范、引领的作用,带领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抓党建,构建上下联动顺畅、内外沟通高效、左右衔接有序的“大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为此,要形成机关党委组织主导,党支部主体主建,政治部、纪检组协作配合,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联系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要落实这一总体工作思路,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抓紧组织学习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要学而用、学而行,不断增强知行合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要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抓在手上,用年度述职机制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组织,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的主导作用。要对党支部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领导,对群团组织加强工作领导。

 四是加强协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机关党委工作要

 与政治工作紧密结合,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与检察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与检察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检察官文联工作紧密结合。

 五是加强融入,进一步贴近检察工作实际。要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融入到检察专项工作中,融入到司法办案活动中。

 六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要建立约谈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评价机制。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对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中央决定,履行好主体责任,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面临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少数同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滞后,存在责任分解模糊。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党委只是指挥员的角色,而不是战斗员,不必亲临一线;还有的认为一俊遮百丑,只要把具体工作做好就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

 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会伤和气,搞不好还会得罪人,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不敢真抓,存在“推推动动”现象;有的认为现在存在问题较多,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即使抓了,也很难见成效,不如睁只眼闭只眼;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该抓,但具体到本单位情况又有畏难情结,靠上级查出问题后自己再动;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阵风,很快就过去,只做点表面文章应付一下就可以了,不必很认真。由于对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带来危害认识不清,就不能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工作流于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抓的不死,扛的不牢。

 (二)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同志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甚至有的认为为工作得罪人何苦来;有的找理由百般推诿,遇事打哈哈,过惯了当好“好人”的生活,拉不开情面,发现苗头、不提醒,出现问题不批评,甚至帮助藏着。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讲的多、实干少,部署的多、落实的少;更有甚者遇到困难绕着走,怕引火烧身,遇难事就想撂挑子,回避矛盾,不正视问题,放任“四风”蔓延;随众心理强,认为法不责众,丧失了担当的意识和担当的能力,实际成了不正之风的保护神,充当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拦路虎。

 (三)责任分解模糊。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

 导的领导责任。一方面分解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分解笼统,不明确,如“党政正职负主要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等;其二存在责任交叉,看似多个部门负责,但又多个部门不负责。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性,硬性要求有的很难具体,落实起来有一定困难。

 (四)考评机制设计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现行的考评只重视单位有没有违纪问题发现,导致谁反映单位问题,谁就成了阻碍单位发展不受欢迎人。监督难是主体责任落实的软肋。单位主要负责人权力过大,权力不受制约,大事不经研究,暗箱操作,造成了监督难。其次现行干部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对干部普遍存在重用轻管的现象,大家热衷于提拔干部,做“好事”,不愿对干部日常监管,做“坏事”。最终导致考核机制简单,形式过于单一,监管手段鞭长莫及,使考核、监管留在纸上;有的考评属于粗放式,没有细化,千篇一律,造成执行难。

 (五)责任追究不力。对领导干部追究不力是造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一是不想追究。主要考虑同事感情、单位和部门利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者,百般开脱,能捂则捂,怕影响单位稳定,怕影响单位评先,怕影响同志团结;甚至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有的以“集体责任”淡化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使追责不了

 了之。二是不敢追究。特别是对位高权重者,同级追责难上加难,追责不成反被打击报复,害怕丢帽子、失位子,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灾难。三是怕社会不理解。发现问题一般是捂着盖着,谁捅破了这层纸,往往被视为不搞团结、想当官、害人的“小人”,导致正不压邪。四是标准不一,随意性大。追责标准不一,处分不具体,程序不明确,也往往造成追责难。考虑领导因素多,领导重视就追责,领导不发话就不追责。五是追责偏轻。对群众反映的线索,一经查实问题严重的,往往只给当事人党纪处分就划上句号,名誉上是保护干部、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实质是拿党的纪律做交易。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六)领导重视不够。尽管“两个”责任多次发文,开了不少会。但由于具体操作难、见效慢,部分领导讲的多,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特别对同级领导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怎样更有效的监督,办法少,工作不深入,听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汇报少。对于已部署的工作,如“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谁来督查落实。对个别一把手的“任性”、不担当、不作为,发现后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说是常抓,事实是常而不抓。上级党委只要派人明察暗访找问题,事实上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看似隐蔽,实则非常明确,一查

 便知。只看领导重视度,是真抓真管,还是走过场,做老好人。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

 从中央提出“两个”责任以来,经过各级党委不断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要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真正扎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篱笆,使之成为反腐倡廉守护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提高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1、把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参加研讨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党委工作的始终,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2、树立担当意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应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敢于...

篇四: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党支部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 2018 年 10 月 28 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都明确规定:党支部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就意味着,党支部是党内监督的重要主体。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是党的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具体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需要履行的一系列监督职责。2019 年 5 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在第六章“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中,对党的基层组织监督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以上几部党内法规对党的基层组织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的强调,实际上是对党支部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的强调。2016 年 2 月 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时的讲话中指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从严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加强党支部监督,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只有加强和改进党支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才能有效防止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出现“杀鸡用牛刀”的尴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地并向纵深发展。

  一、党支部监督的特征及优势

  在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体系中,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党内监督可分为党中央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纪委的监督、党的工作职能部门(主要是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党支部)的监督以及党员的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比,党支部监督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 党支部监督是一种日常性的党内监督,具有知情早、行动快的优势

  之所以说党支部监督是一种日常性的党内监督,是因为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能够经常乃至每日进行。其他监督主体如上级甚至更高层级党组织、纪委及党委工作职能部门只能通过巡视巡察或举报等途径,对党员进行周期性或随机性或回应性的监督。党支部是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平台,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其与党员之间空间距离很短,互动频率很高,彼此关系很紧密。从一定意

 义上说,党支部好比作为政治人的党员的政治性“家庭”,党员几乎日日置身其中,很少长期离开。因此,一般而言,党支部对党员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很了解,对党员的政治生活介入很深,党支部和党员之间几乎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弱连接问题,从而为党支部监督党员提供了条件和可能。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党支部借助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以及谈心谈话、微信交流、打电话、上门面谈等方式,对党员进行日常性监督。并且,这种监督范围很广、涉及面很细,包括党员是否交党费,是否发表错误言论,是否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是否做出违背社会公德、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等等。显然,党支部的这种日常性监督所具有的知情早、知情广、行动快的优势,是上级或更高层级党组织、纪委及党委工作部门的监督所无法相比的。

  2. 党支部监督是一 种直接性的党内监督,具有开展方便、成本较低的优势

  正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所规定的那样,党支部直接担负着监督的职责。换言之,党支部监督是一种直接性的党内监督,是一种没有越级或不需要层层传导的党內监督。党支部之所以能对党员进行直接性的监督,主要是因为党支部是党员参加政治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最基本单元,直接面对党员个体。

 这种彼此之间的面对面关系自然使得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直接监督成为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党支部书记直接与党员谈话,进行提醒、教育或批评,这一做法就是一种直接性的党内监督。类似的,党支部通过点名、打卡等方式,对党员参加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进行监督;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某些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处分,等等,所有这些做法其实都是直接性的党内监督。实践表明,党支部监督的这种直接性特征,使得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开展起来很方便,不必牵涉太多的组织和人员,不会带来太多的组织成本和时间成本,进而使得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可以经常性进行。

  3. 党支部监督是一种基础性的党内监督,具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优势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相应地,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必然具有基础性的特征。党支部监督的这一特征首先体现在:党支部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如监督发展党员严格遵守程序、突出政治标准,监督党员按时缴纳党费,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监督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等等)的主要承担者。实践表明,党支部对党员的基本情况不仅掌握,而且其监督是有效的。党支部监督的基础性特征也体现在:党支部的监督手

 段和监督举措基本属于一般性的手段和举措,如提醒、谈话、当面批评等,而不需要借助留置、专业审计、网络监督等更具专业性和威慑力的监督手段和监督举措。2016 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内监督必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上述第一种和第二种监督执纪形态正是一种基础性监督,毫无疑问,这种基础性监督的主体主要是党支部。再者,党支部监督的基础性特征体现在:党支部监督的对象是全体党员,而非少数属于领导干部身份的党员,也非少数已经有违纪行为的党员。如果把党内监督看作是由许多关口构成的多级监督体系,那么党支部监督无疑是其中的第一道关口。故而,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可以有效地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防止许多党员的小问题演变成需要上级党组织、纪委或党委工作部门的介入和监督才能纠正和解决的大错误。

 二、党支部监督面临的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我们党更加重视党支部监督,但客观地说,党支部的监督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当前,党支部监督仍然面临不少难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破解。

 大致说来,这些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党支部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监督较难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同样是党支部中的普通一员,同样必须接受党支部的监督。2020 年初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更是突出强调: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很少甚至从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即便党支部通知或提醒,他们也置若罔闻。此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即便参加了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也唯我独尊、颐指气使,搞一言堂,听不进其他党员同志的意见和建议,甚至打压持不同意见者。另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其他无法有效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形,如党支部不敢监督。有的党支部负责同志担心惹领导不高兴、碰钉子,因而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等不通知、不提醒。还有一种情形是不能监督。有的党支部的全体支部委员和其他普通党员对领导干部知情甚少,且自身政治水平和能力水平与党员领导干部有较大差距,因而不能对后者进行有效的

 监督。

  2. 党支部对部分普通无职党员监督较难

  所谓普通无职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不在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俗称“没有公职”“没有干部身份”)且在党组织内部也没有职务的普通党员。这一类党员在农村、城市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分布最多。由于市场经济大潮和工作环境的影响,一些普通无职党员醉心于挣钱发财,党员意识、党性意识、纪律观念不断弱化。一方面,他们觉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耽误时间、影响挣钱,因此对此很不积极;另一方面,他们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教甚至加入地下教会,或者妄议中央,传播政治谣言,等等。由于这些普通无职党员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很不积极,从而使得党支部借助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渠道对他们进行监督成为难事。值得警惕的是,少数普通无职党员对党纪处分满不在乎,缺乏敬畏,从而使得党支部借助党纪处分等较重和较严厉的手段对他们进行监督也难以取得理想效果。

  3. 党支部对部分流动党员监督较难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的流动性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党员从乡村流入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流入发达地区,由一个城市流入另一个城市,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流动党员监

 督难的问题。在目前流动党员证制度②没有普遍有效实施,流动党员管理没有实现全国性的信息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无论是流出地的基层党组织还是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其对流动党员的监督都遇到了许多困难。有些流动党员出去之后不仅不跟家乡的党支部联系,在流入地也从不亮明党员身份,成为“潜伏”在流入地的“地下党员”和“口袋党员”。在这种情形之下,无论是流入地还是流出地的党支部欲对其进行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的监督,均比较费力费神。虽然有些流动党员在流入地亮出党员身份,参加了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但由于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出地党组织之间并没有稳定、畅通、便捷的联系渠道,使得两地党组织之间经常存在信息不对称、工作不同步问题,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合力难以形成,对流动党员的监督不可避免地存在空白和短板。特别是由于流动党员跳槽频率高,也使得许多流入地党组织对这些流动党员的监督不热心不积极,觉得他们都是匆匆过客,不必为之费心费力。目前,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监督效果相对较好的办法是由流出地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城市建立流动党员支部。这些流动党员支部的建立必须在两头集中的前提下,即流动党员都来自同一个地方(一般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且都集中在某一个地方(一般是同一个城市)。很显然,这种流动党员支部对流动党员的覆盖还是很有限的。换言之,这种管理监督相对有效的党支部无法实现

 对多数流动党员的覆蓋,仍然有许多流动党员不能经常受到党支部直接的、有效的监督。

  4. 支部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制约了党支部监督效能的发挥

  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虽然是作为组织性主体而实施的,但最终将主要地落实到包括支部书记在内的全体支部委员的个体身上。换言之,最终还是要靠支部书记及其他支部委员以党支部名义,代表全体党员对党员进行监督。在此种情况下,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支部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高低无疑至关重要。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情况:支部委员甚或支部书记因为缺乏政治敏锐性,对党员发表错误言论、歪曲丑化英雄、传播领导人政治谣言、拉帮结派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不能见微知著,麻木不仁,无动于衷,没有给予及时和有效的监督;支部书记及其他支部委员自己也对党的纪律和党员的义务不是很了解,因而,哪怕有党员发生违反党纪和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行为,他们也不会及时指出、提醒、批评和纠正,给予必要的监督;支部书记或其他支部委员自己也不能做到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其对其他党员的监督自然也是心虚嘴软、缺乏底气、难以服众;支部书记及其他支部委员工作能力欠缺、工作经验缺乏,一时找不到监督党员的有效办法。凡此种种都表明,支部书记

 及其他支部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很多时候影响着党支部的监督效能。如果支部书记及其他支部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必然导致党支部的监督效果不佳。

  5. 人情干扰妨碍了党支部监督效能的发挥

  总体而言,中国社会即便自近代以来受到革命文化、法治文化、公民文化的洗礼,但仍然是一个讲人情的社会。无论是依托单位建立在职业基础上的基层党支部(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社会组织党支部等),还是依托地域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基层党支部(包括农村党支部和城市社区党支部),其实都是置身于本单位或本地域的人情网络之中,免不了受到一个小的熟人社会中的各种人情的影响和干扰。相应地,其监督效能的发挥必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妨碍和制约。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有的党员忙着做生意,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为与支部书记关系很铁,最后党支部对他们都是降格以求、网开一面;少数农村党员即便发生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乱搞男女关系等违纪行为,包括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在内的许多党员虽然知情,但很难摆脱邻居、本家、同学、同事、朋友等各种人际关系的影响,往往顾及情面,很少对其提出批评,更遑论给予党纪处分。所有这些都是人情干扰妨碍党支部监督效能发挥的具体表现。

 三、加强和改进党支部监督的有效途径

  党支部监督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落实,事关党的监督体系的健全,事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成效。因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新时代,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遵循,以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组...

篇五: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1 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

 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培训和基层党组织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

 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的第一责任、班子的“一岗双责”。只有抓、抓,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与经济建设、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零惩治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遏制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运行的,加大对违反制度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和班子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一片的效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2

 近年来,XX 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 XX 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X 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 X 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先后研究制定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主体的“1+N”方案体系,细化《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 X 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部署亲自谋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节点亲自把关,8 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举措,以“头雁”效应高标准引领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狠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先后 X 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 X 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

 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 X 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 X 次,组织集体学习 X 次,与党员谈心 X 多人次。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 X 名党员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 X 项,结对帮扶 X 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扶。选派“第一

 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9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 X 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 X 人次,慰问资金 X 万余元。

 三、狠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 X 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 X 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 X 人次,开展任职谈话 X 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

 (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狠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选任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

 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选任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 X 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 X 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选任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

篇六:党支部书记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 6 篇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篇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篇 1 一、主要问题 通过对自查自纠、民意调查和省核查组反馈、省委书记点评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我市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八个方面。

 1.个别县市区和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

 2.一些县、乡党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少数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业务不是很熟悉,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办法措施不够多。

 3.少数基层党组织没有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执行得不严,少数村“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得不够好。

 4.虽然市、县在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加大了投入,达到了省定标准,但少数村、社区运的运转经费与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5.村级集体经济底子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步伐不够快,全市尚有 52%的村集体经济空白村。

 6.少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不善,维护不到位,作用发挥得不够好。

 7.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8.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够到位,少数流动党员组织生活不正常,个别甚至与党组织处于失联状态。

 二、目标任务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立足邵阳实际,坚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对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整改、一项一项落实。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抓好“三三三”工程。

 (一)实现三大目标:

 1.下派 1000 名“第一书记”。从市、县、乡三级机关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到软弱涣散、贫困落后村担任“第一书记”,建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消灭 1000 个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空白村盘活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消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 1000 个,3年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村清零。

 3.财政投入增加 1 亿元。市、县市区财政增加投入 1 亿元,用于提高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建设改造村(社区)活动场所、乡

 镇(街道)“五小设施”建设、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确保每村(社区)运转保障经费比 20__年增加 1 万元以上,达到每村(贫困地区乡镇社区)不低于 7 万元,非贫困地区乡镇社区运转保障经费经费不低于 8 万元,县(市)城区社区不低于 12 万元、中心城市社区不低于 20 万元。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比 20__年增长 10%左右。

 (二)做到三个全覆盖:

 1.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全市197个乡镇、24 个街道全部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全市 5507 个行政村、399 个社区按要求建立便民服务站。

 2.村(社区)活动场所全覆盖。全市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300 个、维修改造 500 个,新建社区办公用房 50 个、维修改造100 个,实现租赁活动场所的村(社区)清零。

 3.乡镇“五小设施”全覆盖。改造乡镇办公用房 50 个,新修、改造乡镇“五小设施”100 个,全面完成乡镇“五小设施”改造提质任务,配齐必要的设备设施,改善乡镇工作和生活条件,从源头上根治乡镇干部“走读”风。

 (三)开展三大重点活动:

 1.深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继续开展“快车教育两访一帮”活动。组织 500 名市、县级领导联系群众工作站,1000个市直、县市区直单位联系村(社区)、10 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

 困难群众,推动干部作风不断转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一线,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2.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活动。全面落实每个远教站点每年 2000 元的维护改造经费,更新改造 1000 个远教站点;全面开通“党员 e 信通”和《共产党员手机报》(短信);高标准管好用好《邵阳党建网》。

 3.美好社区创建活动。按照“设施完备、体系重构、治理创新、居民自治、生活美好”的标准,开展美好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创建美好社区 50 个,其中市中心城区 30 个、县市城区社区 20 个,建好“一站一园一场五室”(每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不低于 300 平方米,按标准配备服务站服务大厅、幼儿园、室外文体活动场、警务室、卫生计生健康服务室、文体活动室、代表议事室、档案室),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居民自治、生活美好的目标。

 三、方法措施 按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根据全省市州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述职评议会议和全省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加大保障力度,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和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办点示范。市、县、乡三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办好联系点、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市中心城区 30 个美好社区建设全部由市委挂点联系,20 个县(市)城区美好社区建设全部由县(市)委书记挂点联系,其他市级、县级领导干部都按要求建立联系点、示范点。

 (三)强化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市委书记定期约谈工作进展迟缓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定期约谈工作进展迟缓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抓实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列入文明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按照以强化党委书记管党责任为主体,以内容标准化、核查精细化、评议具体化、整改项目化为支撑的“一体四化”党

 建述职模式,从严从实抓好“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对不重视党建工作、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强化述职述党建、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导向。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篇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篇 2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认真学习《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有力提升了班子引领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推动了国资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一)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

 委党委高度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党校集中培训、专题辅

 导讲座、读书会、党委中心组、工作部署会以及督促自学和学用结合等多种方式,持续不断地加强了学习和宣传。委党委中心组带头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纪党规,做到深学深悟,学以致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委党的建设、改革发展和帮扶解困的总体布局。在上半年省纪委组织的“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中取得了机关干部通过率 100%、企业干部通过率 95%的好成绩。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委党委和各监管企业党组织,分别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系统搭建起组织领导体系。委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班子分工,完善任务分解、定期汇报、信息反馈、目标考评等工作机制,上半年委党委中心组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 11 次,党委书记围绕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 9 人次,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案件 3 件,委党委会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3 次,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批示 10 余次,为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预防责任。用制度夯实工作责任,用机制促进任务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资委系统 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年初,委领导与企业一把手、处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 2 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抓好国企负责人廉洁从业教育、效能监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等工作,构建了腐败风险防范机制。认真抓好机关廉洁从政工作,制定完善了国有企业产权流转、企业改制工作流程、投资项目审核、审计监督、财务信息公开等 17 项风险管控制度,建立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责任体系,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自觉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勤政建设。

 3、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委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委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国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使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委党委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

 到了讲纪律、守规矩、重执行。党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上恪守一级组织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严格党内生活,对下层层分解党建任务,逐级落实各级党组织遵守政治纪律责任。

 4、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市国资委党委会重大问题议 3 事规范》、《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市国资委关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工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制定了党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流程,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认真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开展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规范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排查,同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给予大力支持和充分保障。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巡查制

 度。党委充分采纳纪委在制度建设、干部任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等方面的监督,尊重其意见建议,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较好地发挥了纪委监督作用。

 (三)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作风和效能建设 1、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市委“若干规定”,深入做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专项治理工作,机关“三公”经费总额连续保持较低水平。制定《机关“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4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经常提醒教育,定期巡视监督,先后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 次,较好地保证了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系统的贯彻落实。

 2、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先后制定完善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围绕“三风”评议,加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建设,阳光政务、12345 热线办理有序开展,班子成员公开接待群众来访 8 次,包处信访

 案件 16 次,并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国资委机关和监管企业领导干部作风面貌有了质的提高,得到了职工群众的认可。继续深入巩固、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和维护国企改革、发展和稳定。

 3、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关于坚持一流工作标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重点开展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专项督查,提高了处室工作整体效能。注重精简事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通知》,精简下放 19 项事权,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 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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