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10篇

时间:2022-08-13 18:5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10篇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1党委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指示、条例和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10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10篇

篇一: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党委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治核心作用, 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指示、 条例和规定精神,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二条

 本制度涉及党委成员及党委组织助理。

 第三章

 党委的主要职责 第三条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 教育、 考察和监督。

 第六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

 第七条 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企业文化, 培养一支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九条 领导和支持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 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章

 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十一条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 指示的主要措施。

 第十二条

 党委的工作计划、 总结、 重要请示、 报告、 批复, 党代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支持经理实现任期目标和党组织保证重大决策实施的重要措施。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培养、 教育、 考核、 监督的规划、 计划和

 2 重要措施, 党委权限内的干部任免、 调动、 奖惩。

 第十六条

 党的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七条

 统战、 综合治理、 老干部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工会、 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中的重要问题。

 第二十条

 党群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

 第二十一条

 其他应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亦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 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 由党委书记确定, 讨论重大问题的方案一般应提前发给委员。

 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任免 (聘任或解聘)、奖惩事项等, 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

  党委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党建工作上, 抓大事、 议大事, 围绕改革和生产经营工作, 确定工作重点, 切实提高党委会工作质量和议事水平。

 党委会要建立和完善以下专项制度:

  1、 每年初, 研究确定党建责任制和政治工作目标、 任务及总体工作部署; 年末对党建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分析和综合评审。

  2、 每季度对党组织、 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 进行一次专题分析。

 3、 每季度听取工会、 团委工作汇报, 专题分析和研究群团组织情况。

  4、 对领导干部日常考核、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一年进行两次综合分析。

  党委会风险决策实行表决制度。

  重要问题的决议、 决定,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必须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 分别采取口头、 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不同意见要记录在案, 党委会对重大问题决策实行个人签名制度。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 要逐项表决。

 会议做出的决议、 决定, 按分工负责的原则, 由党委委员组织实施。

 第六章

 学习制度

 第二十三条

 要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每月保证 16 小时, 集

 3 中学习每月 2 次, 每次半天。

 个人自学要达到 8 小时以上。

 要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首位, 作为提高素质、 做好工作的“第一需要”, 加强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的改造, 身体力行,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要求, 做到政治坚定, 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 把上级的决策与公司经营的决策相结合, 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的大局。党委成员要结合公司经营、 改革和党的建设的实际, 选准课题,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具有指导价值的调研文章。

 要针对一定时期和阶段工作的重点、 难点问题, 开展专项调研, 为领导班子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做好服务。

 第七章

 组织生活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党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有事不能参加时, 必须请假或补课。

 第二十五条

 党委成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会前广泛征求意见, 开展谈心活动, 进行自我剖析, 形成书面材料, 会上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对民主生活会中提出的问题, 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抓好落实。

 第二十六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委成员要从严要求自己, 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 问题,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领导查处重大违纪案件和纠正严重不正之风的工作, 对党政班子成员、 机关各部门和分子公司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八章

 党委会工作质量责任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

 明确党委成员的责任

 党委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者, 对党委会工作质量负第一位责任; 党委副书记负重要责任; 党委成员负具体责任。

 党委成员根据主管的工作, 负责党委会议案的调研和准备, 对形成的决议予以组织落实。

 第二十八条

 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对党委成员党要管党能力和水平的考核, 对党委会交给的任务没有完成的、 决策失误、 用人失察和擅自违反党委会决议的, 要视情节追究纪律责任。

 4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

 6

篇二: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会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XXXXXXXXXXXXXX》、国务院办公厅《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法规文件,结合 XX 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 XX 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 XXXX 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 XXXXX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 XXXX 公益性,确保 XX 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第三条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XX 党委对 XX 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

 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五条 XX 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一)XX 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

 2.执行同级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举措;

 3.XX 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5.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的重要事项;

 6.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

 事项;

 7.加强对 XX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专业委员

 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领

 导的重要事项。

 (二)事关 XX 改革发展稳定及 XX、教学、科研、管理

 工作的重要事项。

 1.XX 章程、总体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和 XX 重

 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2.XX 内部组织机构(包括行政职能部门、业务科室、党支部和 XX 党委明确的其他实体机构,下同)的设置、调整和撤销,内设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

 3.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

 决算审计,大额度支出和预算追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

 事项,大额度资金的具体额度为≥XX 万元人民币;

 4.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单项或一批金额≥XX 万元人民

 币的大型 XX 设备、大宗 XX 耗材、器械物资采购计划和购买服务,单项目金额≥XX 万元人民币的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

 修缮项目等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

 5.单项或一批金额≥XX万元人民币的重要资产处置、重要

 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

 6.XX、教学、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有关项目、经费管

 理和成果转化、奖励中的重要事项;

 7.单项目金额≥XX 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

 作重要项目;

 8.单项目金额≥XX 万元人民币的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公务活动等资金使用;

 9.使用单位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借贷款,向外单位或银

 行借贷款、引资等;

 10.预算外的资金,超过预算 XX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XX 领

 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

 11.固定资产的租赁、配置,使用单位资产作抵押;

 12.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的章程制定、

 修订,负责人推荐,以及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

 事项;

 13.XX 各委员会研究议决的重大事项的最终审批;

 14.重大技术项目的运用;

 15.XX 院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 XX 名义向上级申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审核、推荐;

 1

 6.Xx 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1.XX 中层管理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含各部门、

 各科室)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建设规划,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XX 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和 XX 管理的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

 3.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推选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4.学科学术带头人、教研室的主任与副主任的聘任;

 5.审议各支部书记和支委人选;

 6.XX 工、青、妇主要负责人的审查推荐等;

 7.推荐六级及以上职员的晋升;

 8.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负责人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的轮岗调整;

 9.医院管理的干部职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

 1.XX 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人才激励保

 障等相关政策措施;

 2.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的重要措施;

 (五)XXX 和 XX 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六)职工人事招录、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

 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奖惩和其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

 要事项。

 (七)需要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六条 党委会会议原则上每 XXXX 召开。遇有重要问题或特殊情况,经党委书记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党委委员。会议必须有

 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

 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党委委员因故不

 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职工代表列席,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党委书记根据党委会议事内容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也可由党委委

 员或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由各部门提出的议题,需经

 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以及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需提请党委

 会研究决定的议题。对重要议题,党委书记应当在会前听取院

 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当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

 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所有议题需提前报院办汇总,经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议

 题确定后,相关部门应当负责准备会议讨论议题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 党委会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

 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各相关部门应深入开展调查研

 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

 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

 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涉及 XX、教学、科研业务的重要事

 项,应当充分听取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的

 意见,专家评估或专业委员会意见有分歧的,应当经过医院专

 家委员会仲裁;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基

 层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

 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要严格按照 XX 相关制度执行,

 并应事先征求纪委意见。

 第十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实行一事一报制度,议题相关材

 料提前提交院办公室,院办公室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

 到有关参会人员。

 第十一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作汇报,分管领导补充汇报。然后依照末位表态原则与会成员充

 分发表意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党政主要

 领导末位发言。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

 党委书记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其他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

 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

 第十二条 党委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

 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

 对半数以上不同意或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或异议时,应暂缓表决

 或决定,待进一步调研、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或表决。党委

 书记应当最后表态。

 第十三条 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

 决,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

 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委委

 员半数为通过,不同意者可保留个人意见。未到会党委委员的

 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得计入票数。会议研究决定多

 个事项的,必须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多名干部任免时,

 应当逐人表决。

 第十四条 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或因人数不足

 无法召集会议,又必须尽快做出决定的,经请示党委书记,并

 事前通报需集体决策的相关人员,无反对意见后可立即处置,

 事后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认,对会议缺席人员要

 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五条 党委会会议决议分为以下几种:同意或通过;

 原则同意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

 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

 究;不予同意或不予通过。

 第十六条 党委会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的,以

 及与本人有直接利益关系或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本人必须回

 避。

 第十七条 党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按照党务、信

 息公开要求,除依法应保密的外,责任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在一

 定范围内公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接受群众

 监督。

 第四章 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会形成决议后,由院办起草会议纪要和决

 议,会议纪要和决议由党委书记签发。凡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

 项,属党务系列的决策,由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属行政系列的决策,由行政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院办

 要及时将会议决议送达相关责任部门执行,并建立督办台账。

 院办要负责及时向因故缺席人员通报会议情况及讨论决定的

 事项。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党委会的决策过程和个人发言意见,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散布。对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在未经批准公开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第十九条 各责任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党委决策 的事项,并及时向院办反馈执行情况。院办、质管科每月对责

 任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汇总情况向党委报告。责任部

 门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纪检、审计等部门根据职

 责权限对党委会的决策议事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纠正建议。不允许个人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党委会决议。党委委员对党委会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委会决策变更前

 应当坚决执行。因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提交党委会复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原决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院办负责党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

 收集议题,准备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

 发会议纪要,下发并督办会议决议,归档会议材料。院办主任

 或副主任固定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篇三: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公司委员会 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委《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和**党委《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加强对职工民主管理的政治领导和具体指导作用,决定重大问题、改革方案前应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第三条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按照各自职权作出决定。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四条 党委会议事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将党的领导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全过程,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决策的定向把关作用; (六)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敢于担当的基本要求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选拔干部,发挥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七)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选聘干部相结合。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党委会议事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文

 件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公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工作部署; (三)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和报告。审定以公司党委名义呈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文件,审定下一级党组织提请议定的重要事项等; (四)研究决定党委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工作会议,并对提交上述会议决定或讨论的事项先行审议。研究决定公司党委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总结等; (六)研究决定群团工作、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决定公司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分工,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八)研究决定公司党委工作机构和所属单位党支部的建立、撤销、改组、变更事项; (九)审核批准所属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十)研究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命和提名人选;研究决定所属支部委员、纪委委员、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提名人选;研究决定所属单位班子成员; (十一)研究审定公司内部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公

 司年度表彰事项;讨论决定公司内部党组织和个人违规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二)研究决定审批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

 (十三)讨论研究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经营方针和改革方案的制订和调整; (十四)讨论研究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关停并转等重要事项,以及对外合资合作、对外投资、内部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十五)讨论研究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讨论研究公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民生改善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六)讨论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安排,及其有关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 (十七)讨论研究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财务预决算的确定和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及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 (十八)讨论研究公司重要改革方案与经营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十九)讨论研究公司对外捐赠、赞助、公益慈善等涉及公司社会责任,以及企地协调共建等对外关系方面的事项; (二十)听取所属单位党支部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 (二十一)讨论研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 (二十二)研究决定拟提交职代会审议的议题; (二十三)讨论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四)需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组织与程序 第六条 党委会由党工部负责牵头筹备,包括汇总会议议题、准备会议材料、拟订会议议程、发送会议通知、起草会议文件、决策事项的督办和相关材料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

 第七条 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议题的提出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一)党工部根据党委会议事范围和工作实际,汇总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综合办公室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议事规则,提交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的事项; (三)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提议应由党委会议定的事项; (四)其他班子成员、各部室、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议应由党委会研究议定的事项。

 第八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和会议方案审批流程:四种方式提出议题→党工部汇总会议议题、拟定会议方案→党委书记确认。

 会议议题安排应适量,重大、紧急议题优先安排,一般不临时动议或增加议题。

 第九条 党委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每个委员应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认真向党委委员做好沟通和汇报,提请党委委员研究酝酿。会前酝酿不得代替党委会决策。

 第十条 人事任免程序。

 党委会讨论决定领导人员任用事项,应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任用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应由董事会、经理层聘用(解聘)的领导人员,由董事会、经理层根据上级党委提名履行聘用(解聘)程序。

 第十一条 主办部门要认真做好议题准备,提供规范清晰、简明扼要的书面议题材料,内容包括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的要点、所涉及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以及议题相关的形成过程、政策背景、征求意见情况、合法合规情况的简要说明等,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交党工部汇总。

 第十二条 除因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临时召开外,会议通知和议题材料一般应提前 1 日发送至各党委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

 第十三条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 1 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按有关规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护稳定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会出席人员为全体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列席参会人员可扩大到公司领导、党工部部长、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及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可邀请党员代表、职工代表列席。列席人员可在会上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重大问题和人事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其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委员通报。党委会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委委员和相关列席人员应当回避。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六条

 党委会讨论和决定事项,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主持人说明议题、汇报人汇报情况、与会人员开展讨论,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书记作末位表态发言,归纳讨论情况,提出综合意见,会议作出决定。

 党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但不得代替党委会议作出决策。党委委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其职责范围内主持召开议事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但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决策。

 第十七条 党委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票决等方式,其中重要人事任免实行票决制。党委委员因故缺席的,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但其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表决人事任免时应逐人进行。表决结果当场宣布。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加强研究、关心支持,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集中意见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

 数意见作出决断外,应暂缓做出决定,留待下次再进行表决。重大决定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应向集团党委请示。

 第十八条

 党委会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由党委书记签发。应公开事项按照党务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会议记录、音像资料、会议纪要(或决议)由记录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第五章 决策执行 第十九条 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和党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按照党委决定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决策中得到体现,特别是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或经理办公会时,对于其中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者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损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

 第二十条 党委会决议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委委员对党委会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委决议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党委各委员和各部门应当按照党委会决定的任务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主办部门是党委会决议的主要实施者,负责统筹协调会议决议的落实,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办部门,抓好分配的工作任务落实。

 第二十二条 党委会会议讨论事项,除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行公开或报道。

 第二十三条 党工部要建立督办事项台账,并向党委会作出

 报告,确保党委决策有效落实。工作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凡会议做出的决定,如确需作重大调整的,必须重新确定议题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做出决定,但在集体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第二十五条

 与会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涉密文件会后应及时退还机要室。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人事等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不得对外传播。除参会党委委员外,未经党委书记批准,任何个人不能查阅党委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纪委对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按照党纪和有关法规规定及程序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少于”、“内”均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党委会授权党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四: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会会议规则 一、 党委会是监狱党务的决策会议, 也是监狱政务最高决策会议。

 二、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 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三、 党委会由党委委员 参加, 必须有过半数委员 出席,讨论人事任免应有三分之二委员 出席。

 四、 主持人认为需要的, 有关人员 可以列席党委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一般情况下扩大到中层主要领导, 特殊情况由主持人决定扩大范围。

 五、 党委会由政治处主办, 会议一般在每周一召开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会议议程由主持人决定, 并由会务人员 事先告知党委成员 做好与会准备。

 六、 党委会的主要内容:

 ( 一)

 贯彻党的方针、 政策和上级的重大部署、 指示。

 ( 二)

 讨论决定监狱的中、 长期规划。

 ( 三)

 讨论决定投资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生产经营合作项目 。

 ( 四)

 讨论研究监狱的机构设置和调整。

 ( 五)

 讨论决定副科长、 科长、 副主任科员 、 主任科员的任免及后备干部人选。

 ( 六)

 讨论推荐晋升助理调研员 、 调研员 的人选。

 ( 七)

 讨论警察职工调进、 调出、 辞职、 辞退等问题。

 ( 八)

 讨论决定副科长以上领导的工作调动。

 ( 九)

 讨论决定对警察职工的重大奖惩。

 ( 十)

 讨论发展预备党员 和预备党员 转正等党建工作;部署党的建设和党纪党风、 廉政建设教育工作。

 ( 十一)

 讨论通过或修改、 废止监狱党务方面的规章制度。

 ( 十二)

 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党委审批的事项。

 ( 十三)

 根据政务公开规定公开有关事项。

 ( 十四)

 讨论决定需要党委决定的其他事项。

 七、 党委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所研究的事项, 必要时可采取票决方式。

 八、 党委委员 对会议决议如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 并可向上级党委申述, 但对已形成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

 九、 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需要保密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严禁向外泄漏。

 干部选拔任用党委会会议讨论规定 一、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 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或者决定提出推荐、 提名 的意见。

 属于上级党委管理的, 党委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二 、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 到会, 并保证与 会成员 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 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 对任免事项, 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采取口头表决、 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 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 应当暂缓表决。

 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 会后应当及时查清, 避免久拖不决。

  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 需要复议的, 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 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

 党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 或者组织( 人事)部门负责人, 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 、 推荐、 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 二)

 参加会议人员 进行讨论;

  ( 三)

 进行表决, 以党委应到会成员 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四、 需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 必须呈报党委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 干部考察材料、 本人档案和党委会议纪要、 讨论记录、 民主推荐材料。

篇五: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开好党委会

 张兆本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这一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 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 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有两个比较明显的变化,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加了‚全面‛两个字, ‚全面‛两字彰显了对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也是增加了‚全面‛两个字,‚全面‛两字彰显了从严治党的坚定性和系统性。

 增加‚全面‛两个字意义深刻,也对我们企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议事决策和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规范党组工作,2015 年 6 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为完善地方党委运行机制,2016年 1 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2016年 2 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作出

 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向全党推荐毛泽东同志的单篇著作,旨在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的建设。以上一系列制度的推行和总书记的重要批示,都表明了各级党委会的重要性。党委会之所以重要,首先源于党委会的特殊地位。事实上,各级党委(党组)担负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需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执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一、党委会的 重要 意义

 (一)党委会是体现党 集体领导的重 要方式

 党委的领导方式是集体领导,跟行政领导负责制是不同的,必须是会议决定。行政方面,如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可以实现签字生效。开好党委会恰恰体现的是集体领导,能否实施集体领导跟开好党委会直接相关。

 (二)开好党委会是 党委书记的重要职责

 党委会是党委书记的重要职责,是书记领导能力、驾驭能力、决策能力的体现。

 (三)开好党委会是党委班子 团结、战斗力量的集中体现

 班子团结不团结,作用发挥的充分不充分,战斗力强不强,

 党委会是一个集中体现。如果党委班子连会都开不好,团结从哪说,战斗力从哪体现?通过党委达成共识,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党委会是领导好一个企业 的保证

 一个企业的发展的带有决定性的保证就是党委会。党委会开不好,对党委书记来说不是一个好领导,或者说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更谈不上是优秀的领导;作为领导班子,也不是一个好班子,或叫不是一个称职的班子。对所领导的一个地区、企业,也不会有好的发展和业绩。

 二、党委会的议事规则

 (一)会前

 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 二 )会 中

 1.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应由分管的同志汇报。

 2.讨论决定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以应到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

 3.党委会议主持人将各位委员的意见集中、归纳,并征得各位委员同意后,作为党委集体意见。对党委会形成的决议,

 所有成员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予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执行原决议。

 4.对重要问题如不能形成决议,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磋商后,下次会议再议。

 5.做好会议记录。

 ( 三 )

 会后

 1.党委成员因病因事未能到会的,会后由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2.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及时督促,抓好落实。

 3.做好会后的纪要和会议精神的传达。但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需保密的问题,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传达党委会议精神,只传达形成决议的意见,不得传播讨论问题时的发言情况和不同意见。

 三、党委会 在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 存在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正确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战略部署,实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有效规避经营风险,避免企业出现大的失误的重要保障。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思想认识 问题

 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两种

 情形:一种是由于学习不够,培训不够,企业负责人对决策流程不清楚,对决策规则不了解,对可能导致的责任后果认识比较模糊,在工作中按照前任形成的‚习惯‛方式决策,违反了规则却全然不知。尤其是新任企业负责人,未经培训即上任,问题更突出;第二种情形是知道决策制度要求,但由于存在一些错误认识,也导致不严格按制度执行。主要体现在对自身在班子中的定位和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存在认识偏差。

 1. ‚一把手‛权力意识过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自己是‚法人‛,企业的所有事项自己说了算,从而领导董事会、党组(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实践中要么以党政联席会代替所有会议决策,要么即使各种会议在形式上分开进行,实际上也会事先‚授意‛,形成实质上的‚一言堂‛;二是认为自己是‚组织‛,没有认识到自己只是领导班子的‚班长‛,是集体领导中的一员,也没有认识到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个人领导。从而凌驾于组织之上,无视决策制度,无视集体领导,无视班子成员。

 2. 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把集体领导认为是‚一把手‛的个人领导,习惯于唯‚一把手‛是从。实践中以‚一把手‛的意志为中心,不敢或不愿提反对意见,认为提反对意见是在‚唱反调‛;二是没有认识到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自己也属于集体领导的一员,也有决策权和监督权,也要对决策结果负责。实践中表现为充当

 ‚老好人‛、‚搭便车‛,责任心不强。

 这两种认识和行为极易使集体决策变为少数人或个人决策,使‚一把手‛的权力失控,不能充分发挥班子成员贡献智慧和监督制约的作用,最终导致因不能集体决策而产生决策失误和因不能互相制约而产生个人腐败的严重后果。

 ( 二 )

 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制问题

 党内党委会在落实民主集中制过程中与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环境有很大相关性,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认真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党委会的顺畅有效进行。但是当前党内政治生活还存在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机制问题。

 1. 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制的系统性 问题。保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需要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体系规范不同主体的行为,考察目前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制,还存在着系统性不足的问题。一是部分党内制度不相衔接,无法形成有效制约。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一大摞‛,动辄几十个,上级出一个制度,下级就比照制订一个,但制度之间内在的衔接性不足,制度之间的联动制约较少,如各单位都参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了相应制度,对干部选拔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干部选拔任用后的监督,需要依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监督,但这三部条例监督的并不仅仅是干部选拔任用,还包括其他方面的内容,这就造成制度

 内在的衔接性不足,相互之间逻辑关系不清晰。

 二是制度‚是什么‛的实体性部分都有,但是程序性部分和保障性部分不足,导致上下一般粗,执行不力。由于缺少详细规则和具体标准,细化、量化不够,使得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极容易导致执行走形式、执行效果差。一些制度机制没有为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导致不适应形势的变化,降低了落实效果。

 三是制度的制定和出台并非来源于一个主体,使得不同主体所制定的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配合,导致制度重叠,制度交织,甚至制度冲突等问题。

 2. 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制的 针对性问题。一是制度设计讲求理想状态下的‚高线‛,忽略普遍情况下的低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制设置的出发点是党性、原则性,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设计时往往按照党员应该是高尚的、理想信念坚定的道德‚高线‛设定,而没有针对可能出现的未达到党员标准或腐化变质的党员闯制度红线行为的预防和约束。

 二是制度设计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约束不够。‚一把手‛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应该受到更为严厉的制约。现有的制度设计针对党员多数,对‚一把手‛可能破坏制度的行为没有约束机制。

 三是影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一些关键制度建设滞后。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物质生活的丰富,一些领导干部将‚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原则带到党内政治生活中,制度制订往往从政治原则出发,没有对可能出现的利益诱惑进行防范。如领导干部‚一言堂‛、不正常的人

 身依附,既是政治问题,背后是利益问题,利益问题反过来是影响政治生态,一些非法所得钱财的来源没有限制制度,非法所得来的财产没有监控制度等。这些制度漏洞是造成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重要因素,但在诸多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中,这些制度一直没能得到突破。

 3.

 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制的 监督落实问题。

 一是对已有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明确规定的刚性约束执行不力,以潜规则代替显规则,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空置化。调研中,有 66.83%的调查者认为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执行不力‛,有的党员干部对政治生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都不甚清楚,有的领导干部对制度本身缺乏认同,说一套做一套,潜规则盛行、明规则不灵。

 二是规范制度执行监管主体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很多,但在各级组织的制度执行上,监督主体是明确的,但不同的监督主体各有职责、各有侧重,有的还存在交叉,‚该抓什么‛‚如何去抓‛‚抓到什么程度‛认识不清,造成党内政治生活监管不严、帮助不实的现象。如对于我们中央企业,国资委党委、中组部干部五局、中纪委五室都对中央企业负有监管职责,但对中央企业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各自该管什么、怎么管并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造成各自都在管,却依然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

 三是制度落实监督重结果、轻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全面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处理了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但是巡视、纪委监督是结果的监督,是针

 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但领导干部日常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谁来监管、谁来负责并没有监督主体,存在所谓‚灯下黑‛现象,造成了查出来的问题都是经济问题带出来的违规问题,真正因不遵守党内政治生活查出来的少,大家认为不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干部不少,但真正抓的不多。

 ( 三 )

 程序问题

 1. 会前

 1997 年中央曾提出民主集中制的 ‚十六字‛原则——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民主集中‛是集体领导的具体实践过程和根本保证;‚个别酝酿‛是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会议决定‛是集体领导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这四个方面互相联系、紧密结合,构成了科学决策的严密体系,既有思想理论方面的原则要求,又有基本程序和具体方式的规范,揭示了领导工作的基本规律。

 (1 1 )

 会前缺乏个别沟通

 在一些单位中,会前的个别沟通严重缺乏,比如会议前没有把议题及相关材料交给参会人员阅览。还有的单位经常使用视频会议。视频会议可以节省资源、提交效率,但是参会成员沟通时不能充分发表意见。通报情况和宣传教育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但是决策性的会议尽量不要采用视频会议,如果

 有特殊情况,一定要考虑结合决策程序,使决策合法合规。

 (2 2 )

 议题缺乏充分酝酿

 提案和议题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还要邀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然后才能上会集体讨论,民主讨论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反对意见,最后按多数人的意见进行正确的集中。但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论证不充分、仓促上会的情况,导致很大的决策风险。

 2. 会中

 党政联席会议替代一切决策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既要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经理负责制,也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每种会议的决策事项、参加人员、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都不一样。目前,一些单位采用‚党政联席会议‛的集体决策形式,把它当成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二合一,决定单位的几乎一切事项,是不正确的。企业决策需根据职责分工进行。谁应该参加、谁来主持、谁应该发言、谁有资格投票表决都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

 四 、改进建议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制度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

 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任何制度要起作用、要发挥功能,都离不开作为制度主体的人的参与配合。理想信念既要靠制度,也要靠灌输。理想信念不能靠自发产生的,而是靠不断的教育强化。中国共产党能够把广大农民团结组织起来,关键靠教育。要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党员学党章、学理论、学制度。要建立制度理论研究宣讲机制,建立理论宣讲家专家库培养一批善于研究理论,能讲、善讲的理论干部宣讲中央精神、宣讲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广...

篇六: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党总支)会会议议事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参照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 (教党〔2020〕51 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以下简称“学院党委”)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履行 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 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 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把好政治关。

 第三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 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党的建设的事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 2.落实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3.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 的制定

 和修订等重要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5.学院党内表彰、奖励,上级党组织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6.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的重要事项; 7.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干部队伍建设的事项。

 1.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推选出席学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等重要事项; 2.按照学校党委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或研究提名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事项; 3.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制定修订学院学术委员会(或 教授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 咨询类组织负责人推选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4.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配备、管理等重要事项。

 (三)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的重要事项。

 (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

 项。

 (五)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六)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各类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八)其他需要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第五条应由学院党委会会议对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重要改革举措、 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

 (二)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以及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

 (三)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

 (四)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

 (五)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中的重要事项。

 (六)教师引进、培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七)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

 (八)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由学院党委会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六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党委(党总支)书记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党 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党总支)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 可以委托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党总 支)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党总支)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党总支)委员到会。党委(党总支)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党总支)书记请假。不是党员的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列席学院党委会会议,不是党委(党总支)委员的专职组织员一般应列席学院党委会会议。根据需要,党委(党总支)书记可以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提出, 也可以由党委(党总支)委员提出建议、党委(党总支)书记确定。对重要议题,党委(党总支)书记应当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和相关党委(党总支)委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九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考核评价等,应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基层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涉及干部工作议题,应充分听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议题相关材 料应提前提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学院党委会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党委(党总支)书记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党委(党总支)书记应当最后表态。

 第十二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 党委(党总支)委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党总支)委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得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决定多名干部任免时,应当逐人表决。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会议决策的,党委(党总 支)书记、副书记或者其他党委(党总支)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党总支)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

 认。

 第十三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决议分为以下几种:批准或通过;原则批准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究;不予批准或不予通过。

 第十四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五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应当及时向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或根据工作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十六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党委(党 总支)委员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学院党委会汇报,学院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促检查。学院党委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

 第十七条 学院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学院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第八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

 五、附则 第十八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党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

 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第十九条 本规则适用于学校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实验教学中心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国际教育学院党委。图书馆、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亿优公司、校医院等其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参照执行。法商学院根据学院章程,参照本规则,制定法商学院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七: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dquo;戴党徽、亮身份、树标杆”主题实践活动心得体会与“戴党徽、亮身份、树标杆”主题实践活动心得体会与 2017 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总结报告合集

 2017 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总结报告

 党支部接到《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后,支部根椐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计划,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主题、评议的主要内容、评议的要点以及评议方法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始至终充满着民主、严肃、认真、融洽的气氛,达到了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沟通思想、推动工作的目的。现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简要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准备,为开发组织生活会打牢基础

 (一)认真组织动员。支部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讲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和方法、步骤及要求,明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重要性。一要紧紧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二要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党的先进性的本质要求、从共

 产党员应有的胸怀和境界的高度,来认识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彰显自信力、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促进党内团结的有力武器。三要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精神,严于剖析自己,敢于批评别人,虚心接受意见,切实做到思想见面,加强沟通;开展批评,加强团结;增进友谊,促进工作。四要讲实话、讲真话、讲心里话,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氛围。

 二)认真组织学习。在前一阶段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党员同志们都集中学习或自学了十九大报告、 《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等学习材料,进一步提高认识。

 (三)认真谈心谈话。在积极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要求每个党员明确基本要求、标准尺度,掌握思想武器。***同志带头与党员和群众谈心,普通党员之间也分别进行了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为开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精心组织,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

 *日,经党委同意,党支部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此次会议紧紧围绕“强化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主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组织部、纪委的同志

 指导会议。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每位成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成员之间的相互批评;纪委、组织部代表点评;**同志作总结发言。

 (一)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同志代表党支部做了对照检查,全体党员依次做个人对照检查,未在岗党员由在岗列席同志代读个人对照检查和党内互评。每个党员首先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剖析个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廉政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出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查准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是否合格上进行了自我认定。其次,采取领导点、互相找、群众提的办法,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和思路措施。在评议中,党员们积极发言,气氛热烈,大家认真进行了,畅谈自己的感想和体会,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互评中,大家坚持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被评议的党员,做出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坦率、诚恳地对被评议的党员成绩和进步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指出努力的方向。党员们畅所欲言,坦诚相见,整个评议活动取得圆满完成。

 (二)上级领导点评情况。纪委和组织部两名出席同志对党支部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做了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都各自深入地对照巡视反

 馈意见认真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肃、诚恳地开展相互批评,批评中有交流、有交锋、有共识、有共勉;生活会扣题准、查找问题实、剖析问题深,批评辣味足,既严肃活泼,又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同志们勇敢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推心置腹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整改落实情况。**同志代表党支部做表态发言:我们要围绕此次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与不足,坚决予以纠正。要按照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的要求,认真按照纪委、组织部点评意见,对巡视整改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细化责任、明确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做好当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

 三、明确方向,建立完善组织生活会长效机制

 通过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在党性分析中,党员同志们自觉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查找在理想信念上的

 差距和不足。大家普遍感到,通过这次活动,自己对很多方面有了比较清醒和正确的认识,党性观念有所增强、坚定了理想和信念。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党员同志们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面,从关心群众疾苦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责任心方面,从正确对待人民利益和个人得失方面,认真分析并查找了差距,增强了宗旨意识。

 三是进一步端正了思想作风。党员们联系个人实际,就转变作风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剖析。通过分析,大家一致表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工作作风;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克服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同时,通过认真分析,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还存在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部分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不够十分彻底;二是有的同志在联系个人实际、剖析具体问题上还不够十分深刻;三是相互批评还不够全面和深入。

 下一步,党支部将认真总结此次组织生活会成功经验,建立完善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党性分析三项长

 效机制,切实用好用活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成果。

  “戴党徽、亮身份、树标杆”主题实践活动心得体会“戴党徽、亮身份、树标杆”主题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近日,食品生产监管处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徽戴起来、身份亮起来、标杆树起来”三个起来主题党日实践活动。此次主题实践活动以佩戴党徽为标志,既亮明身份又起到警示作用,旨在激励支部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使党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于一名党员来说,党徽就是最美的标签。一枚小小的党徽上,鲜红的党旗格外醒目,“为人民服务”五个字时刻提醒着每一位党员要争做榜样,团结群众,一心一意地为群众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民服务”就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应该自始至终捧在手中、戴在胸前、铭记在心的“党徽”。

 做为一名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就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增强党的宗旨意识,时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少数党员干部利己主义严重,服务群众意识差,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严重;有的甚至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淡化甚至忘掉了党的宗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这句铮铮誓言。

 践行“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首先必须增强宗旨意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和现实矛盾,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解疑释惑,使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到, “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共产党宣言》)。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就决定了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行各业的共产党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

 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能不能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检验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定、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同时还要明确,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实践自己的宗旨,总是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今天,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就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践行“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食品药品监管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必须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省局党组于 2018 年 2 月11 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实现监管理念从重监管、重处罚向优服务、促规范的转变。我们食药监人要做到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把企业当作服务的对象,而不是管制的对象,用服务的理念做监管的事情,把服务挺在前面,贯穿于企业从筹建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用服务推进规范,用服务促进监管。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践行“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食品药品监管党员干部就要正确处理群众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个人利益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无条件服从群众利益。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带来利益格局变化的条件下,必须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坚决反对将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政府机关的党员干部需要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衙门作风,防止和克服有的部门存在的权力、利益部门化倾向,使领导机关的工作切实从工作大局出发,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能从部门利益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向焦裕禄同志看齐,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践行“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贵在于行。把党的宗旨变为广大党员实实在在的行动,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真真切切的现实,必须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党员干部应当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做到敢作为、勇担当,言

 必信、行必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企业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企业疾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员干部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基层监管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宗旨,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还要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真实本领,掌握和精通做好监管工作所需要的一切专业技能,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用沟通、协商、教育、疏导等群众和企业易于接受的方法,及时回应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鲜红的党徽戴在胸前,在最靠近心脏的位置,这是提醒着我们要不忘初心,认真践行入党时的誓言。我们或许工作繁重,或许时时要面对群众的不理解,或许要在关键时刻牺牲自身利益来换取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在这些时候,胸前的党徽就会提醒我们,要对得起党和人民的嘱托,坚持为人民服务,对得起胸前鲜艳的党徽,对得起自己身上这枚最美的标签!

篇八: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会职责及议事规则与党委会议纪要模板汇编

 党委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集团党委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年月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原则 1.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

 2.坚持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3.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内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会议召集和参加人员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列席人员由召集人根据议题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

 3.党委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议,并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参会及列席人员。

 三、会议研究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在集团和所属企业的贯彻执行。

 2.研究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在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3、讨论和审议**集团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企业重构、资产重组、重要管理制度和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等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研究集团公司及各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立和人员配置与调整,研究集团所属企业及重要板块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免意见,决定党组织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和培训等人事管理事项。

 5.研究企业领导人员和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研究集团公司纪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讨论其他按规定需要党委会议研究的事项。

 四、会议召开程序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召开党政联席会),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下午 3:00,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后推延,最迟不超过当月第二周。

 1.为保持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优良传统,每次党委会都先进行 10-20 分钟的集中学习。

 2、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各单位拟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事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党委书记审定。

 3.党委书记批示提交党委会研究的材料,原件转党委办公室登记,列入党委会议待议议题,并及时汇总报党委书记确定会议时间。

 4.会议时间确定后,党委办公室须及时通知主办单位准备汇报材料,确定汇报人。

 五、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1.会议议定事项要认真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工作分工和会议委托牵头组织落实,相关单位具体执行。

 2.党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党委会议纪要,有关单位协助。会议纪要经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相关单位。

 3.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事项承办单位应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六、议事决策规则 1.党委成员在会上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尊重他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2.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表决方式可采用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

 3.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听取到会人员的意见后应表明自己的意见,并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策意见。决定重大事项应进行表决。

 4.会议讨论研究重要问题出现较大分歧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做出决定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决定。

 5.会议的议事经过、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人员均应如实、准确、详细地做好记录。

 6.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会议讨论、议定的尚未公开事项。

 党委会议纪要模板

 党委会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年 12 月 3 日会议地点:一会议室主持人:陈最华与会人员:陈最华、杜纯梓、曹利君、周德义、周宇、刘建军、杨建伟列席人员:彭思毛、汤筱飞、刘建宏、卢海斌记录人:刘建宏会议内容一、研究了校内分配方案党委听取了人事处处长陈焕明同志关于校内分配调整方案的说明。经研究,明确以下几点要求:

  1.校内分配方案调整与人事制度改革是配套的,是改革的一部份,必须坚持体现改革的基本原则,以岗定薪、按绩分配、突出教学重点,向教学一线倾斜。

 2.分配方案调整后,人事处、教务处和系统建设办要抓紧制定出教师工作量标准和考核细则。

 3.这次分配方案调整是改革,是规范,不是普调工资,也不是增加校内津贴,有增有减是必然的,是正常的,这一点要向全体教职工讲清楚,过去实行的“两年两享制”和“就高不就低”不符合改革精神,不合理就必须改。

 4.这个调整方案并非最优、最终的方案,今后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地优化、完善校内分配制度。

 5.学校要规范职称管理。从 20**年开始,只认可高教教师系列及图书、会计等与专业岗位相对应的职称,按结构比例、科学定岗、评聘分开。对于已经取得政工、社科系列职称的人员,暂按非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6.学校明确系部教务处、科研处、技术中心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学的副职为“双肩挑”岗位,可按职称享受绩效工资待遇。

 7.学校今后聘用的人员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个别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二、审定科职岗位方案考虑到部门人员的调整,同意聘任张玲为副科职、李滨为正科职、刘应君为思政教研室主任、陈捷为体育教研室主任,后勤处五个目标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参照享受正科职待遇,其他科职岗位人员按上次党委会议决定不变。

 三、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发展的审定同意附属中专学校袁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姚昱旻、理工教学部周雄伟、网院教务处胡丽红、商贸系刘溢 5 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直属分校张鸣推迟半年转正。同意发展人文艺术系刘颖、经管教学部吴晓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周健、理工教学部舒大松、机电工程系程麟雅、商贸系王婧为预备党员。

 四、曹凡歆的工作安排问题考虑曹启云同志家庭的特殊困难,同意聘用其儿子曹凡歆(退伍军人)到学校当电工,按正式聘用人员对待。

 五、研究了高职招生工作 1.高职招生原则上控制在 12-15 个专业,招生规模 2800 人,五年制大专 380人。招生的专业必须是生源好,突出学校龙头、重点专业,适当考虑学校办学成本。重点专业以外的必须要考虑成本,不考虑系与系之间的平衡。

 2.讨论关于因扩大规模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如果要达到 7000 人以上的规模,就涉及到增加教室、宿舍的问题。

 第一种方案是拆电教楼,建七层的实训大楼,解决教室问题;废掉一个篮球场,建一栋学生宿舍。这样,不会对整体规划有太大影响。

 第二种方案是和税专合并或到浛浦征地。这些都与招生计划相关联。

 六、研究建实训大楼和到浛浦征地或与税专合并的有关事宜 1.明年我们的高职招生规模为 2800 人,为了利于今后的发展,我们的建设要赶快行动,现在建设成本较低,要赶快办理拆除电教楼建实训大楼的手续,要赶快规划设计。

 2.高职要做强做大,要达到 10000 人以上的规模,就必须到另外的地方寻找发展空间,到浛浦征地要马上实施。与税专的合作要认真考虑,可按以下几种方案与他们协商:

 一是完全整体合并;二是剥离培训业务后合并;三是深度合作办学,各种资源共享,收入分成。

 篇二:党委会会议纪要模板。

 会议纪要单位:(盖章)

 篇三:党委会议记录范文。

 ××单位党委会第×次会议记录时间:××年×月×日上午八时地点:三楼会议室出席人:张××(党委书记)、赵××(党委副书记)、李××(副场长)、孙××(纪委书记)、黄××(工会主席)。列席人:陈××(组织人事科科长)主持人:张××(党委书记)记录人:陈××(组织人事科干事)会议内容:讨论干部任职问题张××:××科的科长位置空缺,需要配备 1 名科长。先请人事部门将××同志拟提拔使用的考察情况,向大家报告。陈××:介绍拟提拔使用人的简历、工作情况、考察情况、民意测评和拟提拔使用等情况(略)。张××:请大家根据该同志的考察情况,发表意见。赵××:同意提拔为××科科长(具体讲话内容略)。李××:同意提拔为××科科长(具体讲话内容略)。黄××:同意提拔为××科科长(具体讲话内容略)。孙××:同意提拔为××科科长(具体讲话内容略)。张××:根据大家的意见,我同意××同志提拔为××科科长。决议:与会成员一致同意××同志提拔为××科科长。主持人:(签名)记录人:(签名)1

篇九: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会的议事程序,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分别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党委会主要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听取和审议纪委工作报告;对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

 决定任免干部。具体议事范围包括: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传达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并研究决定学院贯彻落实的方案和措施。

 ?(二)研究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研究决定院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研究老干部工作。

 ?(四)研究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合理调配人才,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研究决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研究决定意识形态领域、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涉及学院安全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决定作风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学院校风、学风、教风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学院文化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研究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党委班子换届工作。研究决定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设置和

 调整;研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八)听取学院纪委工作汇报,研究决定纪委提交党委审议的有关事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九)研究决定学院向各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推荐的代表或委员人选;研究决定学院向各级工会、妇代会、团代会推荐的代表人选。

 ?(十)听取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学院学术委员会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重要工作的汇报,研究其向党委请示的重大问题。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一)研究决定涉及学院的重要项目安排。

 ?(十二)研究决定学院大额资金使用。

 ?(十三)研究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议事制度 ?第五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由一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成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书记可以安排其它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党委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主持人可增减会议次数或调整会议时间。

 ?第七条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主持人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会议决定,或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以会议纪要形式送阅。需要表态的重大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其征求意见。研究或决策具体事项时,分管该事项的院领导必须出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事先应留下明确意见。

 ?第八条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参会人员及其意见、结论等情况要如实做好记录并存档。会议做出的决定一般应形成《党委会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九条党委会议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重大事项议题,会前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未列入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不予讨论。

 ?第十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一般应提供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要点、需议定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或预案,同时填写《学院党委会议题审批表》报党委书记审定后交学

 院办公室。

 ?第十一条召开会议前,党政办公室要将经过党委书记审定的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提前两天通知各与会员。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分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准备,并提前一天将相关材料送党委成员及列席人员,以便与会人员作好议事准备。

 ?第十二条党委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决定有关学术工作的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会议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一事一议一表决。先由提出议题的院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大家的发言,在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的形式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的内容决定。一般情况下对意见基本一致的议题,进行口头表决;对经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进行举手表决;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十五条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党委会议的决议或决定,分别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第十六条委会议议事时,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主动回避。

 ?第十七条党委会议议事情况,凡涉密事项,各与会成员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

 ?第十八条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按照党务公开的规定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公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党委会制度》(2010年第 3 次党委会研究通过)同时废止。学院此前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十: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会议议事效率,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推进公园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根据公园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议的主要任务和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公园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分析公园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指导思想,审议公园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大问题,做出重要工作部署。

 3.研究公园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公园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考核、监督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

 5.听取公园纪委、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有关重要问题的请示和汇报,研究做出相关决定。

 6.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议事规则

 1.党委会议应定期召开,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党委委员,必要时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党委书记、园长如有一人缺席,一般不研究干部问题;不得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党委会讨论有关议题时,分管该议题工作的党委委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可在会议之前提出,由会议主持人代向会议转达。

 5.根据会议议题和实际需要,党委会议需扩大举行时,由党委办公室请示会议主持人确定扩大范围。在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邀请工会和团委等群团组织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人列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就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6.要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议事,不得临时动议。

 7.议题汇报工作只就关键内容作简要说明,尽量减少汇报时间;研究问题要围绕主题,力求简明扼要,避免重复意见;对议事过程中引出的新问题,应留待以后再议。汇报某项议题工作的同志(非党委成员),应由会议主持人根据情况,在工作汇报完毕或此议题议定后,提醒其退场。

 8.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形成决议。会议成员对所讨论议题的意见基本一致时,可采用口头方式或举手方式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9.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和园长应就会议议题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事先应当由园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涉及中层干部任免的议题,应当事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三、议事程序

 1.事前告知。在决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园党的建设、科级干部任免、调动、奖惩、考核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充分讨论。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应进行充分讨论,各成员要紧紧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

 3.末位定议。党委会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

 4.如实记录。党委会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拍板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由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

 四、会务工作

 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主要工作有:

 1.征集会议议题,按轻重缓急筛选后,报党委书记审定。

 2.议题确定后,督促议题提出部门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及有关文字材料。

 3.提前一至两天印发会议议题及有关会议材料,保证各位委员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4.根据会议议题,通知会议列席人员按时与会。

 5.搜集与议题有关的文件依据、背景材料等,供主持人查询。

 6.做好会议的记录、归档、保存和服务工作。

 五、会议纪律

 1.召开党委会议,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地。会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遇紧急情况,应由党委办公室人员进行通报。

 2.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参加会议,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党委委员不能出席会议,除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外,还应于会前对会议所议事项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在尚未研究与己有关的议题时,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另室候会,听通知与会,待研究完与己有关的议题后,即刻离会。

 3.党委会议实行回避制度,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任免、奖罚等事项时,本人应向会议主持人申请回避,或应会议主持人要求回避,待相关事项

 研究结束后再行与会。

 4.党委委员或相关人员参加党委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会议决定传达贯彻的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讨论过程不得向未参加会议的人员透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5.要注意会议文件在起草、印发、阅读等环节上的保密工作,会议前后,应回收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回收,妥善处理。

 六、贯彻落实

 1.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议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委会议上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2.党委会议做出的决定需要组织实施的,由分管委员或会议指定的同志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办理。

 3.干部任免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干部任免权限分别任免、聘任或解聘。

 4.党委会决议由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意见和要求,以恰当的形式传达,并及时向缺席委员通报;党委办公室要做好会议决议、决定贯彻落实的组织、协调、督办、催办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或党委会报告。

 5.党委会的决议或决定,公园各部门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因情况变化暂时不能贯彻落实的,要及时说明情况,提交党委会复议。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落实的,党委办公室要查明原因,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委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xx

推荐访问:党委会必须戴党徽吗 党委会 党徽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