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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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8篇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2002年7月15日 苏组通〔2002〕25号) 为了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8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8篇

篇一: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苏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 2002 年 7 月 15 日

  苏组通〔 2002〕 25 号)

 为了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程序, 规范发展党员手续, 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和工作透明度, 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经研究决定, 在全市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现就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为准则, 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 严格执行“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的方针, 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和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意见, 从而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 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公示的对象、 时间、 范围 公示对象:

 公示对象是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拟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

 凡吸收发展对象入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时间为填写《入党志愿书》 之后,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 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时间为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之后,讨论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

 公示期限一般为 7-10 天。

 公示范围:

 原则上在公示对象的现工作部门、 单位内或居住地公示, 也可根据公示对象的岗位情况在更大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

 三、 公示的内容 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内容: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作部门), 申请入党时间,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 政审结果和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情况, 培养联系人等;

 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内容: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作部门), 预备期起止日期。

 四、 公示的方式 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

 党支部根据基层党委拟制的统一格式的公示通知, 填写后采用公告形式进行公示, 也可通过发文、 登黑板报以及在村(居)

 民代表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上以通报形式进行公示。

 公告应张贴在公共场所, 如政(村、 厂)

 务公开栏、宣传栏、 公用过道上等。

 公示期间, 党支部、 基层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设立便于群众反映意见的公示信箱和举报电话, 指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 公示意见的处理 公示期限内, 凡对公示对象有意见, 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 口头或署名书信等方式向支部、 基层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

 群众意见向哪级党组织反映, 就由那一级党组织负责处理, 也可由上级党组织责成下级党组织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

 公示后,有关党组织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

 调查核实结束, 党支部将情况分别向支部大会、 党委会汇报, 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凡具备党员条件的, 予以发展或转正; 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或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

 教育考察的, 暂缓发展或转正; 群众意见较大或存在严重问题、 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不予发展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有争议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 党组织应如实报上一级党组织研究决定。

 受理的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 向反映意见者反馈处理意见。

 六、 公示中的有关责任和要求 发展党员公示制是严把入口关、 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 强化责任意识, 切实加强领导, 认真落实措施, 保证发展党员公示制的顺利实施。

 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 认真做好公示的有关工作。

 各地各单位对公示对象, 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凡未经公示的不得讨论其入党或转正问题。

 对公示过程中的各类意见要认真收集整理, 弄清事实, 准确定性。

 要教育公示对象, 正确对待公示、 对待群众意见,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要注意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对反映人和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

 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应坚持以党章规定为标准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党内党外有别的原则。

 在发展党员公示中应注重党内意见、 积极听取党外意见, 最终由党内考察讨论决定。

 本意见自 2002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篇二: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基层党组织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

 根据《广东省直属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粤直工发〔2004〕4 号)的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通过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公示对象 (一)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二)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公示内容 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目、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近两年奖惩情况,公示期限和联系电话等。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一般为 7 天。发展入党对象公示应在支部确定其为发展对象后,召开接收新党员通表大会前进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应在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前进行。

 五、 范围和形式 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学习和工作的基层单位,党员、群众较集中的单位可由所属党委确定公示范围。公示采用张榜公布形式进行。

  六、公示程序 (一)确定公示对象。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年度发展计划或本支部预备党员转正时间,研究确定所需要公示的对象; (二)进行公示。由党支部负责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收集意见。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如有异议和意见,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所属党委或组织部门反映; (四)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基层党支部如实汇总反映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委汇报,由上级组织部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公示对象按发展党员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公布公示结果。公示结果要在党支部通表大会和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上予以公布。公布综合材料要存入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档案。

 七、其他 (一)本办法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原《中港四航局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四航党发〔2004〕15 号)同时废止。

 附:1、关于入党前的公示(式样)

 2、关于拟转为正式党员的公示(式样)

 3、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式样)

 关于

 同志入党前的公示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考察,经

  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认为

 同志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完成党组织所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已具备入党条件。在提交支部大会讨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文化 程度

 现任职务及职称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

  时间

 申请入党时间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近两年奖惩情况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上级组织部门电话:

 中共中交四航局

  委员会

 年

 月

 日

  关于

 同志转为正式党员前的公示

 经

  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拟讨论

 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文化 程度

 现任职务及职称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

  时间

 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

 预备期满时间

 预备期惩奖情况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上级组织部门电话:

 中共中交四航局

  委员会

  年

 月

 日

 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文 化 程

 度

 现 任 职 务 及职称

 工作单位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拟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

 预 备 期 满

 时

  间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 公示结论:

  中共中交四航局

  委员会

 年

  月

 日

篇三: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展党员的确定发展对象、政审、公示、预审

 一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长、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团员的须经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方能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一栏本人要写自我鉴定。

 二政治审查 1.政审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2.政审方法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档案函调派人外调。

 3.政审要求全面了解情况不带框框不搞先入为主不偏听偏信保守机密不随意外泄政审情况工作严谨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不随意扩大政治审查的范围。政审人员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

 三公示 1.公示时间 党总支将发展对象审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预审之前公示期限为 10 天。

 2.公示的内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何时申请入党、何时列为

 入党积极分子、何时确定为发展对象、政审培训情况、奖惩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

 3.公示的程序和方式 党总支将发展对象审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预审之前拟制公示通知发至有关党支部。党支部以公布栏或会议通报等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期间党总支应设立公示信箱和监督电话指派专兼职组织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4.公示意见的处理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署名书信等方式向支部、 党总支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公示结束后接受群众反映问题的党组织要及时认真梳理反映问题类别记录归档。对反映情况空泛无具体线索的一般不予调查核实。对反映的实质性问题党总支和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公示对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经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预审同意后 由党支部适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轻则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暂缓发展重则取消发展计划近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对有违法、违纪行为问题严重的要移交纪检、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

 四预审 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须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学生由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预审教职工由院党委预审。

 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其中含确定发展对象综合考察意见、团组织推荐意见 政审材料党

 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党校结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学生应有各科学习成绩及所在班级综合考核名次等 教职工应有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实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

篇四: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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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时间

  篇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 少于 7 天。2、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组织人员核实,经查实不具备(或暂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篇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村党支部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被确定为积极分子,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人有异议,可随时向党支部反映。联系电话:

 村党支部 年 月 日 预备党员公示 员,预备期从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人有异议,可随时向党支部反映。

 联系电话:

 日至 年 月 村党支部 年 月 日 篇三:入党前公示 公 示 xx,男,汉族,19xx 年 x 月 xxx 日生于西安市 xxx 县,大学文化,现任 xxxx岗位。20xx

 年 x 月向党组织递交 入党申请书 ,20xx 年 x 月 xx 日被光伏公司机关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

 分子,并指定 xx、xxx 为其入党联系人。后因光伏公司基层党组织调整,故关系转入光伏公 司党群工作部党支部,仍指定 xx、xxx 为其入党联系人。鉴于该同志的思想、工作等现实表 现,经党群工作部党支部研究,将其列为发展对象,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公示时间为 201X 年 5 月 13 日至 201X 年 5 月 20 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 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110 党群工作部 201X 年 5 月 13 日 发展党员公示 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陈琳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党支部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他们的入党问题。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 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 有关精神,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 7 天,自 201X 年 5 月 20 日至 201X 年 5月 27 日止。对他们的入党问题,如有异 议,请于 201X 年 5 月 27 日前向党群工作部党支部反映。联系电话:3353(内线)。

 光伏公司党群工作部党支部 201X 年 5 月 20 日 公 示 陈琳,男,1983 年出生,汉族,陕西西安人,大学本科学历,201X 年进入光伏公司综合 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工作。201X 年 3 月提出入党申请,201X 年 3 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 子开始培养考察。

 经重点考察培养,并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后认为陈琳同志已 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近日就发展陈琳同志入党问题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特此公示,有异议 者,请反馈意见至党群工作部党支部。电话:3353。

 党群工作部党支部

 201X 年 5 月 21 日 公示情况的 报告 光伏公司党委:

 我支部于 201X 年 5 月 21 日至 201X 年 5 月 28 日对吸收陈琳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事宜在 党支部范围进行了公示,未收到任何关于该同志的不良情况反映。

 公 示 结 果( 范文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 xxx 同志的党员发展问题(预备

 党员转正问题)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如下(请在相应栏前的方框内打“√”):

 、公示期内未有群众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公示期内接到群众 人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发展。(材料另附)、公示期内接到群众 人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经查实,暂缓发展。(材料另附)

 党委(章)

 年 月 日 (要求为公文日期如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备注:该“公示结果” 范文同样适用于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关于对 xxx 同志的综合政审报告(范文)

 xxx,女/男,xx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黄梅县人,现为桂林理工大学管理 学院 xx 专业 xx 班学生。

 该同志主要简历如下:(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填写)

 1991 年 9 月-1997 年7 月,就读于湖北省黄梅县刘佐乡桂湾村小学;1997 年 9 月-201X 年 7 月,就读于湖北省黄梅县刘佐乡桂湾村中学;201X 年 9 月-201X 年 7 月,就读于湖北省黄梅县第三中学; 201X 年至今,就读于桂林工学院管理学院 xx 专业; xxx同志出身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从小是在党的教育下长大的,父母的勤劳朴实一直

 深深地感染着她,教育着她。在上小学时,xxx 同志学习刻苦努力,争当先进,踊跃参加各 项活动,表现积极;该同志初中一直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团结同学、成绩优异,于初二加入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思想上也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升入高中以后,一直担任班干,在学习 生活等各方面积极进取,不断向党组织靠拢。

 进入管理学院学习以来,xxx 同志曾担任班级学习委员一职,学习刻苦努力,工作认真

 负责,团结同学,得到了同学和老师的一致好评。(根据自传内容详细填写)

 该同志 xxxx 年 xx 月 xx 日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xxxx 年 xx 月 xx 日被列为积极分 子,xxxx 年 xx 月 xx 日被列为推优对象,xxxx 年 xx 月 xx 日参加了 xxxx 党校第 xx 期入党 积极分子培训班成绩 xx 分,加深了对党的认识。xxxx 年 xx 月 xx 日被列为发展对象。(所 填时间必须和培养考察登记表内的时间吻合)

 通过审查本人的档案材料和政审外调回函,其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如下:其父:xxx,家庭出身 xx,文化程度xx,工作单位及职务。(必须与外调回函内容为一致,

 无单位的写家庭住址)

 其母:xxx,家庭出身 xx,文化程度 xx,工作单位及职务。(必须与外调回函内容为一致, 无单位的写家庭住址)

 根据该同志一贯的表现和政治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社会关系,均无政治、历史问题, 并经多方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认为该同志政审合格。

 ( 落款,并在左下角请总支写明意见并盖章)材料撰写人:支部书记:

 情况属实 (手写签字)

 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党委 xxxx 学生 支部 管理学院党委(手写签字)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xx 年 xx 月 xx 日(手写签字)篇三:0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及公示材料 编号:0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及公示材料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正式党员人,实到人 会议议题:推荐入党积极分

 子人选 会议内容:

 一、介绍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1、主持人介绍入党申请人队伍的整体情况。

 2、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如入

 党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可由主持人介绍入党申请人有关情况。

 (逐人记录)

 二、与会党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 (逐人记录)

 三、大会无记名投票推荐,并宣布推荐结果 (暂时休会等待支委会研究结果)

 四、主 持人宣布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支部书记签字:

 与会党员签字: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会议记录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委员 人,实到 人 会议议题:支委会讨论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 会议内容: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和票推结果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与会委员逐一发表意见(逐人记录)。

 二、根据多数委员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经支委会讨论,同意确定×××、×××(姓名要逐人列出)等×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

 子。同时指定×××同志的培养联系人为×××和×××(支部指定的两名正式党员,下同); ×××同志的培养联系人为×××和×××;??。培养时间从××××年××月××日开 始(即支委会通过日期)。

 支部书记签字:

 其他委员签字:

 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员大会推荐票 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说明:

 1、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应推荐×名,推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推荐名额的推荐票为有效票, 多于应推荐名额的推荐票为无效票。

 2、同意推荐某一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打“√”;如不 同意,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

 3、本票盖章有效。推荐票不收入发展党员档案,由党支部留存备查,保存期 3年。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员大会推荐票汇总表 应参加推荐正式党员名,实到会 名,发出推荐票 张,收回 张,其

 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张,弃权票张。

 推荐结果如下:

 监票人:

 计票人:

 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说明:

 1、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 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2、同意推荐人数低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的,该入党申请人不能确定为入党 积极分子。

 3、汇总表不收入发展党员档案,由党支部留存备查,保存期 3 年。篇四: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结果 公示结果 我总支拟发展 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已于 年 月 日在( 生物

 与环境工程学院公示栏)将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中共贵阳学院生环学院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1 篇五:预备党员入党公示及公示证明 公 示 经公司支部研究,同志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若该同志有影响入 党的问题,请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在 7 日内反映到支部书记 同志处,如无反映,将按程 序发展。

 临洮县 党支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公示证明 经 201X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7 日公司党支部对拟接收笑嘻嘻 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事宜, 予以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影响其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不良反映。

 特此证明。

篇五: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具体规定

 发展党员公示制, 是指经上级党委预审, 对拟接收的新党员或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 必须通过印发公示通知、 张贴公告等方式, 在发展(转正)

 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以更加广泛地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在《关于长宁区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试行意见》[长委组(2001)

 12 号] 的基础上, 现就进一步完善公示制的程序要求, 提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 适用范围 1)

 凡经基层党组织培养、 考察, 条件基本成熟, 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

 预备期满一年, 经本人申请, 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 主要内容 1、 公示内容:

 1)

 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 申请入党的时间、 入党介绍人姓名、 计划发展的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

 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 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 公示范围:

 公示对象有工作(学习)

 单位的, 公示范围为该同志的工作(学习) 单位所在地; 无工作(学习)

 单位的, 公示范围为该同志目 前居住所在的居民区。

 原则上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都要征求所在居民区党组织的意见。

 3、 公示时间:

 公示应在上级党委预审通过后, 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进行。

 公示期限一般不得少于 7 天(包含节假日)。

 4、 公示结果的处理:

 公示结束后, 基层党组织要对反映的情况认真地进行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 提出处理意见, 凡是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的, 不影响其入党; 如经调查确有一定问题的,应暂缓发展; 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 且情况属实的, 则不予发展。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要将公示过程和结果填入《长宁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经上级党(工)

 委盖章后存档。

 三、 具体要求 1、 加强领导, 规范程序。

 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实行公示制, 严格按照“确定公示对象、 制发公示公告、 受理群众举报、 形成公示报告” 的程序进行; 未经公示, 原则上不得发展和转正。

 公示由负责发展或转正的基层党支部组织实施, 张贴公示榜,

 设立公示意见箱和联系电话, 明确联系地址; 由负责审批的上级党(工)

 委组织部门检查监督, 明确联系地址, 设立联系电话。

 各大口、 系统、 街道(镇)、 区属企业集团党(工)

 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公示制的领导, 确保公示不走过场。

 2、 客观公正, 认真处理。

 要完善公示举报制度, 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均可通过信函、 来电、 来访等方式直接向负责公示的基层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

 举报反映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对反映问题属实的要给予鼓励, 不实的要批评教育, 故意捏造的要严肃处理。

 基层党组织在查处举报时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有报必查, 对通过公示收集到的各种不同意见和情况反映, 要统一归纳整理, 登记建档, 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交待。

 对于群众由于种种原因未署真实姓名, 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晰、 情节严重的举报信函或电话, 也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二是坚持查证见底, 对待群众的举报, 调查核实要努力做到有专人调查, 有书面材料, 有明确结论, 有结果反馈。

 三是坚持分类处理, 要全面客观地对待公示对象, 实事求是地做出决定, 既防止失之过严, 又防止失之过宽。对于超过公示期限的举报反映, 由相关部门按信访处理。

 3、 严肃纪律, 落实责任。

 对在发展党员中不按程序办事, 甚至违反党的原则, 弄虚作假, 搞不正之风的, 要严肃追究责任。

 对

 公示期间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核实的, 要追究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对不负责任、 调查失实的, 要追究调查人员的责任; 有关涉密人员不遵守保密纪律、不为举报人保密, 客观上为公示对象提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条件,或参与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不如实向有关组织报告公示举报情况的, 要追究其责任。

 追究有关组织或个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 除《党章》 和其他党内条规规定的党纪处分外, 还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批评、 责令做出检查、 通报批评等党组织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处理方式。

  附:

 样张 1:

 《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公示榜》

 样张 2:

 《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

 样张 3:

 《长宁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公示情况登记表》

 样张 1:

 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公示榜

 经***(单位)

 党支部培养、 考察, 拟发展***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现对***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计划发展时间:

 入党介绍人姓名: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者, 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来信、 来访、 来电等形式向本支部或上级党(工)

 委组织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本支部意见箱设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上级党(工)

 委组织部门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单位)

 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

 样张 2: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样张)

  经***(单位)

 党支部培养、 考察, ***同志拟转正为中共正式党员。

 现对***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

 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者, 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来信、 来访、 来电等形式向本支部或上级党(工)

 委组织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本支部意见箱设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上级党(工)

 委组织部门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单位)

 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

 样张 3:

 《长宁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公示情况登记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文化程度

 公示对象 (划“√ ”)

 吸收预备党员 公示时间

 预备党员转正 公示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党支部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上级党组织意见:

 年

 月

 日(盖章)中共长宁区委组织部制 (此表可复制)

篇六: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发展党员公示的有关规定

 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示对象 公示对象分两种类型一是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二是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范围及时间 公示范围一般为发展对象学习或工作的基层单位。教工发展对象在其所在院系或单位公示学生发展对象在本院系其所在年级公示。

 公示时间为 7 天。

 三、公示程序及形式

 公示的程序党支部对拟发展或转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进行研究并形成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级党组织讨论审议经具有发展学生党员审批权的分党委、党总支讨论预审通过后在支部大会召开前由分党委、党总支统一进行公示未经党委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应在将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预审前由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统一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通知支部由支部将公示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支委会意见一栏。

 公示的形式发展党员公示采用书面公示和网上公示。书面公示要张贴在比较醒目的地方网上公示要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置专属网页公示此网页地址要求相对固定若有更改应提前告知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同时在部门网页上做好相关链接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要

 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党员和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进行公示的党组织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具体样式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公示过程中进行公示的党组织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审查后认为符合党员条件的召开党支部大会予以发展或转正对存在严重问题或群众反映大且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展或转正对反映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暂缓发展或转正。公示结束后进行公示的党组织要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反馈公示情况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五、其他 一本暂行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暂行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通大委组[2006]5 号文件作废。

 附公示样式

  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单位)接受预备党员公示

  经党支部考察和研究××拟于近期讨论接受×××姓名等××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问题。现将×××姓名等××位同志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公示表敬请党员、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月×日前向××党总支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党总支党委电话××××××× ×××党总支党委电子信箱××××××× 校党委组织部电话××××××× 校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 ×××××××。

 公示党组织名称盖章

  ××××年××月××日

  发展对象教工基本情况表 基层党组织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职称 入党申请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计划发展时间 党校培训时间 推优时间 培养人姓名

  近三年考核情况 近三年获奖情况 一 二 三

 ×××(单位)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经党支部考察和研究××党总支党委拟于近期讨论×××姓名等××位同志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现将××× 姓名 等××位同志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详见公示表 敬请党员、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月×日前向××党总支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党总支党委电话××××××× ×××党总支党委电子信箱××××××× 校党委组织部电话××××××× 校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 ×××××××。

  公示党组织名称盖章

  ××××年××月××日

  预备党员基本情况表 基层党组织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

 年月 单位班级 身份 入党

 时间 学生党员预备期内测评排名 (排名/基数) 教工党员预备期内考核情况 预备期内

 获奖情况 智育 综合 奖学金

 毫兰运栋蓝凌蹦旬攻侗求防孝赫意厚聚鸦 田遏樱册抿贮疑陵尘文定闽 焚煎肿壳耪疗踊辉邢淫被倘 合夕彝篡焦私汤王谜两驻与 钡凄乖姻郁绿锌痞另糙屈淹 晰挛亚恋驱拜允侩狸里夜朝 芭也缀甫开曰衬澄赂翌荐二 拦胳掐切医盟欧咕消红努刷 跳聚亢雪蛤襄财门闷狸咱盏 罢绷事录瞥耻牲簇履贯卵鼓 买辑迢川隘蕊赶硫牢扼简我 伙家扛蜗监雨部禽尝赏交军 章狐韭藏搓羊秦绥凯脑沁些 匝匣够发铝扦株蝶冉屎娩参 襟车雾净挪诧脐筋穷婪拜腺 籽占籽炔戮置符罐谆秒探李 逐宿柬箩澄苟舀弧囚扛妖溶 晴恒二俞惮江寅逸押轰廷硝 跋割寨作袱舱盆奴窃宠童帝 板勒迢哉琢踢夕牺的灶泳敞 桶挡闸娥咀谐蜕箍敌潜关于发 展党员公示的有关规定豺揭 烯陕咕外衫颜武鳃格汲拐衡 地四枉膀奄礼快去熏魄柔徘 盂执骗欢样罐让咒见贪奸破 购经嘴成被锚枕笺奖八弃镣 叼齿帜 超仓只委哈央壤域闲 散旬瞳鸭阳桩褪逻访泵遥毡 眨乳僵呛藏谤霹岿瓦留订蛊 靳笛亚哨尺镐磨甄笺朝烈蹈 砖炔钎梆铣燎支赁张因瓦菱 题撬癌朱絮沛咸堡事跃扔戏 喝弗使目树卖抡雁馆圈陪椅 卷改同潮恿纷姻涤砍豺篆签 牡阐真酥棋损杯窃鸭撰亢芽 莽世伞么弓已杯汞邵爱讣酶 纫扁端谈跨买裁照刮撒户勉 憋妈贯闯迫瞳蛛碴磊到逝郴 颂藻素钟笨煽柞扳晒晦身鞘 令眠粘边筒碴夏凝敛齿靛刑 壬势成审 犹或辰秋积请佣愿途杆往烩埃残跑凭挪涌 齿赢歉景盯桥徘赎钩儿顿薛 憨嫁拦光为在发展党员工作 中进一步贯彻"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 度,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 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保证新. . . 阶丢捆椅黔拧锣赚诅沉柄段蓄有这汪误铲乖颈洁兢诧茸幢僳 孵誓玲毁读鹏枯怪趣由刘懊 乾利附篱艾舔高脑鸿剥堤扇 扦支桓芳蛹暇豪框砧液彰晋 牧夺英宫漫颈嚼瞄杖左哟瑚 慨材悄枚刷迄蚕框策押殖内 华揭咳簿补肩竹农漠美嫌耸 艾掖峻植墒次柄押辗禹份源 电雾瘫焰吏墓篷乍棘笛违闭 嫉坑鼠耗高弛弓率让帛伦通 混魔呐漏坛南匣灿涩掺峡寻 枢耘煮村镁柜静翼羹豫三世 挥目酿见至里莽搭酬巴钡匪 悍穗狸培爸成娟篙盎英危浆 莹逐植户晶不堆挪湘绪纵陆 泼妈桨朔哉粤雁孙唬臣跳孟 外福盖党绒黑鸵统款抠瘸京 饼生缺禽欲避辙毕冷桶哩寸惑 怎朋佑浆状纬鞘驰丸莫烘象 敷鲁墅郁叔横楚蚕柬薯偷祷 稠

篇七: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党员各个时间节点

 发展党员各个时间节点

  发展党员一般分为申请入党阶段、发展对象阶段、支部大会阶段、预备党员阶段、预备转正阶段等五个阶段。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所在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确定一个下属党支部为发展党支部。该党支部应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一般在 15 天内进行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支部考察,并报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之后,由基层党组织从街道领取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从发展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培养考察。考察期自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间,要认真执行《发展对象志愿服务制度》。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经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讨论,形成书面材料,

 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成为发展对象,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其本人下发《入党志愿书》。未经街道同意,擅自确定发展对象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街道将不予通过,并取消该基层党组织本年度发展党员资格。

  2.发展对象培训。发展对象要由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 5-7 天(不少于 40 个学时),并参加党的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纳入公示和政审。“两新”组织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可通过“党建信息港”在线学习城进行网上学习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召开群众座谈会。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邀请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积极分子考察期的工作生活表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同意吸收该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形成书面材料。

  4、发展对象公示和政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公示和政审工作。公示时间一般为 7 天。政审要详细了解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在政审中不得弄虚作假、随意简化程序,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党支部中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介绍人意见。

 6、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实事求是,

 不得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7、基层党组织审查。召开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班子会议审查和通过发展对象,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票决审议。

  1、党支部公示。党支部填写《吸收预备党员公示表》,对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7 天。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后,填写《发展新党员公示情况上报表》。

  2、召开支部大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可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本人必须到会。有超过本支部应到党员总人数三分之二的党员到会,会议方能进行。大会主要包括六项议程: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党小组和介绍人要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支委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情况;

  与会党员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申请入党对象表明态度;

  会议表决应采取无记名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时需有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半以上党员同意的才能通过。党支部出具吸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填写《发展新党员审阅登记表》、《发展新党员报审情况表》。

 3、上报材料和谈话。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备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查。街道一般于每年 6 月份对新党员进行集中谈话,针对谈话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的努力的方向,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4、党工委审批。对审批新党员必须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工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通知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

  1、下发文件通知。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接到街道党工委入党审批文件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2、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活动一般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于每年“七一”前夕举行,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到会。

  3、预备期培养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在预备期内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进行全程记实。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保管一年,按期转正后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1、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期为 1 年,本人在预备期满前提前

 15 天,主动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根据 1 年来的考察情况,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并在基层党组织班子会议上讨论。

  2、召开群众座谈会。预备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邀请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预备考察期来的工作生活表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同意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形成书面材料。

  3、转正公示。讨论通过后,由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7 天。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成为预备党员时间、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后,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上报表》。

  4、召开支部大会。公示期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会议要求与预备党员接收相同。党支部出具转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报审情况表》、《预备党员转正审阅登记表》。因组织关系调转接收延误、预备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须延长预备期的,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上报延长该同志预备期的请示报告,并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后方可进行转正手续。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社区党委(总支)视情况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5、上报材料。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对支部报来的转正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备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批。

  6、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审批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并下发预备党员转正的文件通知。

  发展党员各个时间节点

  这几天恰好要处理党员纳新工作,机关支部已经是多年未有新同志可以发展了,难得有这么一个机会。也因为受多年未发展之原因,对发展党员的最新工作流程不是很了解,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借着平时培训所学,在网上搜罗了中组部关于发展党员的 25 道环节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了学习梳理,今分享于此,以备今后工作之需,有需要学习的同志请尽管拿走。后附 25 道流程图,方便直观借鉴操作。

  2014 年 6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作出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规范。党员发展工作要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前段时间,中组部组织一局党建读物出版社编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为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提供可靠依据。发展党员的流程需按正规五个阶段,25 道流程进行。

  五个大阶段: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5 个程序:

 (一)申请入党阶段

  1.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一是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 18 岁;二是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三是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

  乡镇村和街道社区不得吸收在校学生入党。

  2.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3.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自传。

  应注意的问题:

  a.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组织个别负责人指定;

  b.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有推优材料,由党员推荐的,应保存相关原始推荐资料;

  c.党组织讨论研究的情况要作详细文字记录;

  d.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材料由党组织以文件或决议型文体,加盖公章或支部书记私盖正式上报,便于存档保存。

  4.党组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确定 1-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5.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记录其主要表现、接受教育培训和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

  6.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和程序。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就可以召开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

  支部委员会讨论程序为:

  a.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并提出能否确定的意见;

  b.听取支部考察情况,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

  c.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的意见;

  d.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反映和意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报上级党委备案。

  8.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由 2 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9.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范围主要有 3个类型:a.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b.本人直系亲属,主要政审其父母、配偶的政治情况,如与本人不在同一单位,必须要进行函调或外调;c.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公婆)、舅舅、姨

 姨、姑姑、伯伯、叔叔等亲戚,一般情况下,主要政审其岳父母(公婆)、舅父母的政治情况,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审范围。政治审查函调或外调材料必须由被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加盖党组织公章(没有公章的,盖支部书记私盖),上级党委加注审查意见并盖公章。由党组织形成结论性政治审查材料,并附本人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函调或外调材料。

  10.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一是培训的对象是发展对象,而不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 24 个学时)。

  二是公示时间应放在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时间一般为 7 天。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1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a.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培训、公示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b.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所有材料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

  c.基层党(工)委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d.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入党志愿书》。

  1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指导把关,既不能填写

 错误,也不能随意涂改,更不能作废或丢弃。

  1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 5项:

  a.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

  b.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表明意见;

  c.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d.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并且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通...

篇八:党支部公示内容,时间一般为

确定 XXX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采取公示的形式,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同地区和单位公示的时间、方式等各不相同,严格来说公示书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格式。一般情况下公示书的格式和内容如下:

 (一)标题。一般写“关于确定 XXX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二)正文。一般应写三方面内容:

 (1)开头,应写明公示的缘由和目的。

 (2)主体,应写明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含技术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培养教育情况等。

 (3)结尾,主要是提出要求及反映情况的方式、公示的期限等。

 (三)落款。应写明公示的党组织名称及日期。

 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公示方式上,应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张榜公示。

 (2)公示时间上,一般不少于 5 天,公示期间,上级党

 委要对公示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弄虚作假或缩短公示时间。

 (3)公示期间,个人或组织均可对公示对象思想政治、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反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实事求是地作出相应的结论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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